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人出轨离婚损害赔偿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男人出轨离婚损害赔偿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具体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没有具体统一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造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依据侵权法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一)违法行为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限制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损害结果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请求赔偿。如果没有出现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也不能请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好似自己关注的重点,但是如果自己是婚姻受害方,那么自己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进行权益的索赔,减少自己的损失,但是在操作的过程中有着一定的限制,所以当事人要积极的准备有关的材料,否则权益的维护就会较难。



·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 1、提出赔偿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到司法由相关进行判决处理,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


·分居两年后离婚 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
      一、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我国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


·一、一次付清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一、一次付清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律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起诉重婚罪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诉重婚罪需要准备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


·放弃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是否合法?
      放弃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是否合法?放弃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不合法的,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经查,在网站公布的新“婚姻法”中未使用“监护”一词。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有“监护权”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如下:第二十一条 父母...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费的给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抚养费的法律规...


·一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很多离婚后的夫妻因为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到处咨询求助。孩子抚养费是夫妻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争议不断的一个问题。那么,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首先,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2023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


·一般无效婚姻能离婚吗?
      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上升,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日常的生活中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而在离婚过程中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解决离婚之间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关于无效婚姻的问题上要解决妥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无效婚姻能离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