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培训资料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法培训资料内容有哪些?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与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经济性裁员适用情形和裁员程序方面为用人单位创造了比较宽松的条件;限制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和计发年限,降低用人单位解雇成本;明确了劳动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风险点: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且在劳动合同履行中都要适用劳动合同法。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风险点:企业不能因为自己处于强势地位,而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进行协商。如果企业不按照法律规定行事,将可能会造成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将无法获得保护。3.《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风险点:企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的制定,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4.《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风险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公示和告知程序。在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内容当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员工两方都做出了相对应的说明解释。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在企业获利的同时,其还需要为员工营造合法公平的工作环境,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企业员工在受到侵害时,也应当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简单来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在生育期间单位有正常代发工资以及正常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等您在上班的时候会扣除单位代发代缴部分。这是合...


·眼部工伤鉴定标准,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这其中付出了无数劳动工人的辛勤劳动,但在其中不乏有许多工人应意外事故导致眼部受伤,为确保工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相关权益,我们就此将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罗列如下,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


·临时工工资怎么入账?怎么计算?
      一、临时工工资相关政策 2008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性支出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这里提到“受雇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应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受雇员工”是...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补办?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确保质量过硬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的责任。毕竟,建筑物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危及到建筑的使用寿命。建筑工程竣工后,监理机构会对其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通过验收的,工程方可顺利交付。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


·公司以不合格辞退员工怎么办?
      公司以不合格辞退员工怎么办? 一、公司以不合格辞退员工怎么办? 应当说明辞退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合同。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试用期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考核通过,视...


·一般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
      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这可以说是很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人急需要知道的内容,毕竟不了解相关的规定,就有可能导致申请不顺利,这样也是会影响到自身维权的。鉴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整理了有关资料后,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申请工伤认定手续的内容。 一、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必...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我国相关法律也是给予了女职工更多的保护。那具体来说,劳动法对女职工有什么特殊保护呢?要是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法对女职工有什么特殊保护 劳动法中对于女职工有一些特殊...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


·外地出差期间工伤认定算不算?
      工伤事故是工作中对工作人员人身造成伤害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不成,工作人员不能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很多人想知道外地出差期间工伤认定算不算?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您疑惑。 一、外地出差期间受伤是否认定工伤? ? 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