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起诉离婚财产证明肯定要的,要是被告同意离的情况下,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要做出分割。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二、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4、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5、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6、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综上所述,夫妻打算离婚的,经常在财产分割这个环节发生矛盾,协商不成的话就得起诉,走法律程序。由于涉及到财产分割,当事人起诉的时候除了提交离婚诉讼状外,还要承担举证责任,给法院一份财产证明,这样才能便于分割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的话,也能申请法院调查。



·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的制度,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结婚是自主的,那么离婚当然也是自主的,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常都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就伴随着孩子抚养的问题,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等问题。现在我们就来说说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且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已经约定好。那么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是有拖欠抚养费的行为。这个时候根据之前离婚夫妻就抚养费的处理,有不同的解决方式。1、如果夫妻之前是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在离...


·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
      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 一、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 登记结婚, _____离婚; 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来讲,一旦离婚那么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都是算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


·一、婚姻法对轮流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法对轮流抚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 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一、农村结婚彩礼一定需要支付吗?
      一、农村结婚彩礼一定需要支付吗? 1、农村结婚彩礼并不是一定需要支付,这是由于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结婚时支付了彩礼的情形,这笔钱可能属于共同财产,也可能属于女方个...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


·老年人没有结婚证如何补办
      可以去民政局补办。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部门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结婚证丢失证明。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部门出具的档案证明。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结...


·一、小孩长大了还要抚养费吗?
      一、小孩长大了还要抚养费吗? 对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抚养费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