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有哪些?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其中,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收到侵害。像一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或者患有严重传染疾病及重婚的,都是无效婚姻的具体体现。而婚姻一方被人胁迫而办理婚姻登记的,应该可以申请撤销,这里要注意一个时效,申请婚姻撤销应该在一年内发起。



·诉讼离婚二次起诉状范文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由于准备的材料不齐全,无法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因此法官往往作出的判决也就是不准离婚。而这样的情况下就有可能涉及到二次起诉离婚,那一般诉讼离婚二次起诉状怎么写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诉讼离婚二次起诉状范文 原告:女,年 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家暴的证据收集
      在诉讼中证明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实质就是收集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的问题,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包括: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伤检介绍信等对方在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向妇联、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投诉的材料,以及上述部门进行调解的材料;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伤...


·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如何收取
      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如何收取在离婚方式上,双方如果协议不成就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了。这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来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当然,委托律师不是免费的,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个简单讲解。 一、离婚律师费用...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 一、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 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 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国我们可能会遇到有人冒用别人的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受到伤害的就是被冒用的一方了,其实自己明明只结一次婚,却无故成为了重婚,那么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不可以撤销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结婚登记瑕疵并不是一...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
      相信很多人对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这一对概念,两个词汇并不是很了解,甚至认为这两个词是一个意思。实则不然。那么究竟国家赔偿是什么,而国家补偿又是什么?我们给您做了整理和比较,还希望能够对您有相应的帮助。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


·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当今社会如果女性不幸遭遇了家暴,大多数人往往都会选择提起离婚诉讼,说到离婚就一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问,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既遂条件是,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认为是既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