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异地劳动争议去哪里申请仲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异地劳动争议去哪里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

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需要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关于异地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我们需要谨遵国家法律的规定,先进行收集证据,然后选择对了正确的仲裁机构才是我们维权的第一步。事实上,包括劳动仲裁机构或者说国家人民法院都是如此的,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之内的一些争议,都是没有直接立案受理的这种资格的。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去当地劳动局请求帮助。 1、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只要你们老板是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没给你发工资的,你们可...


·在我国企业拖欠劳动协议赔偿金怎么办
       所谓的企业拖欠劳动协议这是说成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一直就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在有些职工的眼中就认为企业一直都欠自己一个合法的交代。然后对于拖欠劳动协议会产生赔偿金的这件事情自己也是心知肚明的,只是不清楚企业拖欠劳动协议赔偿金怎么办?想要针对企业拖欠劳动协议索要赔偿金的,可...


·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脚手架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是必须用到的,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应特别注意保证质量,脚手架工程是否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脚 手架工程在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欢迎阅读以下文章内容...


·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什么?
      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什么? 辞退员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当中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


·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辞退员工做出了限制,而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在实际辞退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


·集资房与商品房不同,由于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修建的,因此在
      集资房与商品房不同,由于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修建的,因此在所有权的归属上面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但正因为如此,很多人会将集资房低价抛售。但不少购房者也疑惑起来了,究竟购买集资房受法律保护吗?要是不受保护的话,那自己的利益不是很容易就受到损害。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集...


·一、员工参保劳动合同书上需要规定吗?
      一、员工参保劳动合同书上需要规定吗?《社会保险法》中对员工参加社保情况的规定有: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


·未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维权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工伤住院期间工资该如何算
      雇主的工伤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用人单位出现工伤证明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一定期限的待遇。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受伤的工人应停止工作以治疗工伤,包括出院后住院和休息,这段时间称为停工工资期。工伤前正常...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