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汽车的普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随着频频发生。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事件也是很常见。那么今天就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工伤,我们如何获取理赔,理赔金是如何计算的呢?

这个问题中涉及到了工伤这种情况,我们先就工伤标准来简单陈述下:

符合工伤条件的具备以下几点:

(一)上下班途中,由单位到家必经之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由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

(二)工作期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暴力、意外伤害;

(三)工作过程中因工作行为导致的伤害;(因工作外出出差导致失踪)

上述时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基本情况,简单概述一下。下面就回到正题,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费都包括什么?工伤应该怎么赔付?赔付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款具体包括:

1、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鉴定费、伤残器具费)

2、用工单位开出的误工损失费(工伤补贴、住院期间工资)

3、丧葬费、护理人误工费以及相关交通费

4、抚养人经济赔偿、伤残等级补偿费、死亡抚恤金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而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那么在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赔付了相关费用后,员工还有权要求单位(或工伤保险)履行工伤赔付吗?

其实理论上是可以索要双份赔偿的,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工伤是工伤。但在具体实施上面来说,各个地区没有统一标准,而是根据自身情况而决定赔偿标准的。所以很难估量,那我们就国家工伤法条例来具体说说关于工伤赔付方面的问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责任中指出:

1、交通事故导致的职工伤残等情况,在事故责任人没有赔付相关医疗费等情况下,应由单位或工伤部门进行前期垫付。交通事故人对伤员赔付相关费用后,要对工伤部门垫付的钱予以退还;

2、交通事故责任人肇事逃逸,导致伤员无法索偿的,应由工伤部门进行赔付;

3、交通肇事方没有赔付能力的或所支付的费用不足以赔偿标准的,其余款项应由工作单位以及工伤部门赔付。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得知,即使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公民也是有权利向工伤部门讨要工伤补偿的,其中也会对相应的赔偿审查扣除。还有就是,在得不到交通事故赔偿或所得达不到赔偿基本需求的,有权向工伤追偿工伤赔付款。只不过工伤赔付款会根据前者支付过的赔付而做出扣除支付部分以后,继续支付剩余款项。

工伤认定有效期是一年,赔偿款给付标准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而区别计算。一级到四级属于重度伤残(不建议一次性补偿、停工工资)。五到六级(一次性补偿以及停工工资)。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怎么处理 一、采矿区内倒车伤人属性的划定: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怎么处理 一、采矿区内倒车伤人属性的划定: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


·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能交社保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能交社保吗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


·车刮花了怎么报保险2023
      车刮花了怎么报保险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 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等进行确认。有些小刮蹭的事故,保险人员会让车主自行拍照微信传过去就行了。3、 接着就是定损的流程,修理厂对车辆进行损失的定价,保险人员...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因此极易被伪装和夸大从而造成精神损害赔偿的肆意扩张,因此与一般生理健康受损所导致的损害赔偿相比,对这类健康权受损所导致的损害赔偿的限制要严格得多。要求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


·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有多长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涉及到对事故中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这肯定就会耽误事故本身的处理时间,因此不少当事人都想要知道,究竟进行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有多长 (一)对检验、鉴定委托的期限 需要进行...


·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
       拥有一辆私家车是一件好的事情,但是同时也带了一些危险,比如交通施工,那么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这个赔偿范围不包括营养费包括伙食费护理费,而交强险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的保险,以下的内容会详细解释这些内容。 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 交强险即机动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如何进行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认定如何进行(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四)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


·强迫交易罪立案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强迫交易罪立案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强迫交易罪立案的标准是如何规定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


·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么
      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么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