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离婚共同债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2023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1)夫或妻需要履行的义务: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要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与夫妻个人债务相区分。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需要注意,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应该为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遇到,另一方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觉得如果有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可以一次性将孩子的抚养费垫付清楚。那么离婚拖欠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的规定...


·小额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贷款被骗了的话,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处理。且注意要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像合同、收据、借条、联系方式、聊天记录、照片、地址等等,越详细越好。在公安报案的时候还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其他人也因为同一贷款被骗而报案,这样可以联合起来进行追讨。若只是自己一个人报案,被骗金额也不大的话...


·向欠债人讨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向欠债人讨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向欠债人讨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讨债中防止逃债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按照补充清偿的原则来进行,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就不能认定过程此罪。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行,那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 ...


·夫妻关系存续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关系存续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 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也就是说这种债务是属于一个人的,配偶没有义务为其承担。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生活的除外;2、 在婚后发生的债务,但夫妻双方经过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如果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则不被法律...


·有借条2023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不还怎么办?有借条不还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1、以毒攻毒法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2、“易货”置换法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婚后双方共同来进行借款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


·根据法律规定网贷晚还款会怎么样?
      根据法律规定网贷晚还款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网贷晚还款会存在着利息的加收,在借贷式诈骗中,如果你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在得手后便销声匿迹。还有的人虽使用真实身份,但在骗得借款后追偿过程中,又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这些行为,也能够反映出借...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一、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


·最新离婚财产债务是如何划分的
      ,一些因为配偶在未告知时进行举债,导致离婚后出现所谓“为前夫还债”的事情,我们知道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同理,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就是说,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有连带清偿责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面对一些不知情的债务,甚至赌债等,是否能算夫妻共同债务?下面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