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1.试用一个月,就签劳动合同,是很正常的.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劳动,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即签订合同,其实是对你权利的保护.这应该是挺好.而你担心的试用期内想要离职,这个因为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可直接解决劳动合同,而不需要负违约责任.2.合同上指明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不适合原由来终止合同? 这个不需要你来约定,因为这个是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所以这个你们在劳动合同中要写不写都可以.因为是强制性规定.按照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所以你们公司还是比较规范的,但是你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是:1、合同中对试用期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讲双方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2、试用期的时间与合同年限之间的关系:合同年限为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合同年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年限为三年的以内的,试用期不昨超过3个月;合同年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要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基本的保险,三金是要劳动者一入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的,而不论是否为试用期。所以你的担心有点多了,如果你在试用期离开是正常的不用负违约责任的。试用期会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规定,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法律的保障,一旦自己不能合理的进行处置,以及有关的公司进行违法的操作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维护缺失,因此需要合理的进行处理,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工伤认定,也即通过科技手段判断职员所受的伤是否为工伤,在江苏省工作的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需要按照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对其所受伤的原因进行认定,你是否知道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一、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如何划分?在当今社会工程质量的问题已经是频频发生,而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一个工程由设计、开发、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部分组成。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在那一部分呢?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又如何划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信息。
一、基本建设程序 ...
·一、离婚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一、离婚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一般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
·员工主动离职后去劳动仲裁是否可以
员工主动离职后去劳动仲裁是否可以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
·劳动关系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责任出现了意外影响了工作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责任出现了意外影响了工作,一般对方都会给我们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的种类是有很多的,我们交通事故也有误工费的产生。修车期间的误工费在合理的条件下影响工作的时候是可以进行索要赔偿的。那么修车期间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吗?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一、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公司总是拖欠工资还能干吗?
公司总是拖欠工资还能干吗?公司总是拖欠工资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是人民法院诉讼,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