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出院后如果要得到补偿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1工伤认定如何进行?

认定部门:人社局。

时间规定:单位申请: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如果工伤比较严重影响以后劳动能力,例如存在残疾的,还需进一步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2劳动能力鉴定如何进行?

鉴定部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根据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进行相应补偿的申请。

2.1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不同可以获得不同的补偿,主要的补偿是:住院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薪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在工伤期间发生的费用。

三、各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对应的补偿标准。

3.1一级至四级伤残,需无能力继续工作,与公司保持劳动公司,但退出原工作岗位。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其中一级标准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二级标准:本人25个月的工资;三级标准:本人23个月的工资;四级标准:本人21个月的工资。

3.2五级、六级伤残,有能力继续工作,公司可进行调岗。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其中五级标准为:本人18个月的工资;六级标准:本人16月的工资。

如遇公司无合适岗位进行调整情况,公司可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为按按照国家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伤残津贴发放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为保证工伤职工的生活水平,如出现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需有用人单位进行补发。

特殊情况:工伤人员提出,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同时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两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3.3七级至十级工伤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其中七级标准为:本人13个月的工资;八级标准:本人11个月的工资;九级标准:本人9个月的工资;十级标准:本人7个月的工资。

特殊情况:工伤人员提出,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同时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两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签3次合同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签3次合同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随着建筑行业的兴起,工程项目中对资料这一模块逐渐重视。一个工程项目中一线施工固然重要,但工程资料起到了更多的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它可以使整个工程更清晰化和条理化。但工程资料中又有不同的模块,很多人对工程质保资料不是很清楚,工程质保资料一式...


·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是向单位提出辞职,而有的则申请离职,那究竟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吗?一般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期限,那么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


·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详细流程。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


·关于待岗《劳动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关于待岗《劳动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在公司经营困难或其他因素下,会经过双方协商,安排劳动者待岗,待岗不同于失业,双方都还存在着劳动关系,应履行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义务,那么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待岗是怎样的规章制度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解析《劳动合同法》中待岗规定。 一、待...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 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


·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后果
      原则上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同意(必须有人事部门或总经理签字同意),也可以与另一个单位签订合同,要不影响现单位工作,要把真实情况告知两个单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救济
      对于不签劳动合同,可能是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当然也有可能是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实践中,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居多,而此时对劳动者来讲,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得不到保障。那么实践中,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救济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类型中的一种,解除的方式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则有很多人不清楚,在劳动法中有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的相关条例,我们带你一起了解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详细分析。 是否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


·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不仅仅关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工程质量过关,才会为企业获得较好的口碑的信誉度,如果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很可能就导致施工企业的停产,那么,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1、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 既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要求,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