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一条对普通违约金与继续履行能否并用没有明示,民法通则等法律也无明确规定。


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决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实际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解释问题。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14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此时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就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的问题。


(3)不排除就履行不符合约定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合同法提供了要求更换、重作、维修、退货、减少价值或者报酬等法定的补救措施,并且根据合同法第112条,并没有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补救措施与继续履行可以并用,没有必要就此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了这种情形下的违约金,那么,应该坚持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这只是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补偿,并未免除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义务。若守约方在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应当予以支持。若违约方拒不履行合同,根据守约方的请求,应当依法判令违约方增加对违约金的承担数额。


违约金的设定在有关的法律上有着详细的规定,但是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处理会有不小的麻烦,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操作流程,尽量保障自己的利益维护在合理的区间,如果自己丧失一定的积极性,就会导致问题的解决有着不小的争议,损害自己的利益。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履行义务的一方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不履行又怕合同遵守方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面对这样的困窘,如何有效的单方解除合同应当参考以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依法成...


·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
      说到事业编制合同可能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是会想到教师,如果自己的工作性质是带有事业编制类型的话其实还是比较稳定的,过去很多人眼中都会觉得事业编制就是等同于跟公务员一样是铁饭碗的了,可是现在事业单位经过改革以后也全部都成了劳动合同性质的。那么,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在我国事...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众所周知,技术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由他人进行实施的,这个时候,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要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而签订合同时,就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才行。那你知道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吗?下面,我们为你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有...


·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在委托中介代为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往往签订的就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在民间大量存在,属于有偿、诺成合同。而当事人在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到底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 1、委托人应当...


·一、租赁合同被出租人解除承租人转租合同是否还有效?
      一、租赁合同被出租人解除承租人转租合同是否还有效?转租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解除,造成转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


·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
      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终止,有哪些规定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终止,有哪些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其实就是指在合同当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这样的合同,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当然,也有人对此产生了质疑,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具体的合同终止期限,那么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终止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


·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主动性不同、效率性不同、公正性不同、主导程序走向的领导员问题不同、公开性不同和费用不同等。仲裁适用的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有仲裁解决条款或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仲裁。而诉讼则有一定的被动性,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


·雇佣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


·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
      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即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如果有一方对合同违约,另一方就可能会有解除合同的想法。不过,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 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不一定是同一天的;1、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