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家务补偿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家务补偿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适用家务补偿的条件:

①夫妻对于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分别所有的约定。

②夫妻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

③在离婚时行使请求权。

二、离婚可以索要赔偿的情形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外人也以为他们是夫妻的,亦构成重婚。重婚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

对于重婚责任的追究,在实践中往往有一种误区,以为重婚罪的追究只能是自诉,即只有受害者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才会受理,其实不然。仍有相当的重婚责任的追究是在公安机关介人侦查下的结果。当然,在民事活动,特别是离婚案件中,对于重婚责任的追究,不以重婚罪的认定为前提。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对于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不在此列。也即虽有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甚至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不能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容易引发的争议是,何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也即什么样的时间段才能认为是持续、稳定的。在实践中,一般以3个月以上共同居住情形,会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若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受害者可以追究过错方的重婚责任。

3、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由此,夫妻间日常生活中的偶尔打闹、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并且,对于家庭暴力的责任追究,需要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均以一定的损害后果来表现,情节恶劣的,可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对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时候,法院有可能都不会支持男女提出来的所谓的家务补偿。不过,不排除有少部分的人在结婚以后就非常的不负责任,家里面的老人,孩子,所有的家务等这些事情全部都是配有一个人在承担,而另一方所谓的在外工作却也没有给家庭做过任何的经济贡献,这种特殊情况也可以索要赔偿。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
      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吗?根据刑法规定男方出轨是重婚,但实际上具体认定重婚的行为,还是需要看一些基本的生活的状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要么是调解和好,要么是调解离婚,当然,也有可能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此时又具体分为了判决不准离婚与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实践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判决不准离婚的根本依据...


·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夫妻双方如果确因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应在离婚时对财产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时遵循的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原则。为了保障孩子的后续成长,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那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一起通过以...


·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
      在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了妻子出轨导致的离婚。在离婚之后,婚生子的抚养权是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会有这个疑问:如果双方都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了?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 一、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调解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调解吗?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一审或者二审,法院在开庭前都应该进行调解。因为,离婚诉讼的判决,是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夫妻要办离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


·一、夫妻协议处置共同财产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夫妻协议处置共同财产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效的离婚协议会产生双方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属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实现,实践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依据上文,离婚协议虽然不适用合同法,但却具有合同的基本属性,联系无效合同的规定,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


·离婚后购买财产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一、离婚后购买财产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吗? 夫妻离婚后购买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哪一方出资就属于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还没有取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两位还是合法夫妻关系,规定是婚姻存续期间,买房,不管房产证是夫妻哪一方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最新婚姻法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抚养费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谈及的一个内容,因此在我国婚姻法这一为解决婚姻问题和家庭问题的法律中有规定。我国新婚姻法对抚养费的标准和给付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最新婚姻法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要了解抚养费的标准可以参照以下内容。 一、最新婚姻法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