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聘用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等等。具体制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二、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合作关系时,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务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如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资待遇等情况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如果一方受迫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


·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有何不同
      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有何不同?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两种形式,但是在解除合同的赔偿上是一样的。只要是用...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


·员工入职离职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员工入职离职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


·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
      职工要是因为工作死亡的话,此时一般是会作出工亡赔偿的,但这个时候是赔偿给工亡职工家属。那么您知道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问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


·一、劳动合同签的别的公司名称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签的别的公司名称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的别的公司名称是不合法的,公司和名称必须和本单位的名称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在我国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八级伤残这对于任何正常的成年人来说都是属于非常沉重的打击了,身体和心理上造成的有些损伤是没有办法再进行弥补得了,但是八级伤残的赔偿问题这也的确是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过,并不是所有遇到工伤的人,只要是八级伤残赔...


·家属工伤死亡有什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但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此时家属工伤死亡的有什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的赔偿有丧葬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再上班工作的情形。 员工自动离职,会让用人单位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例如该员工正在从事的工作突然中断,各种物品和文件没有交接等等。同时,如未能及时采取固定证据、发出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