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已批捕还能取保候审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肇事已批捕还能取保候审吗交通肇事已批捕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检察院批捕了,但是还在公安侦查阶段,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前,还是公安机关负责。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申请后什么时间出来取决于取保候审是否能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家人或者律师也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是否同意,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最好是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后申请,这样容易批准。在正式审判结果出来以前,不管是拘留、逮捕还是取保候审,都是侦察机关为了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理论上讲,这个时候人还只是“犯罪嫌疑人”,根据“疑罪从无”的理论,只要法院不判决有罪,仍然是无罪。凡是通过刑讯逼供手段取得的证词一律没有法律效力,相反,手段严重的办案人员还要承担“刑讯逼供罪”的罪名。即便是有了口供,现在对法院判决案件的要求是“重事实、轻口供”,孤证不能定罪,所以只有犯罪嫌疑人口供而没有其他关键证据是不能判决有罪的。一旦法院判决无罪,被逮捕的人必须立即释放,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综上所述,一般来说交通肇事被批捕的,有充分证据证明罪行的那么判刑标准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是在情节较轻的情况的,而且如果嫌疑人对社会不存在危险性影响的,那么是可以办理申请取保候审的,然后看执法部门是否批准。



·机动车强交险赔偿有哪些
      机动车强交险赔偿有哪些?1、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人身伤亡,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人...


·厂里交的社保辞职了怎么办?
      厂里交的社保辞职了怎么办?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第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法律规定罚金要去到哪里交
      罚金要去到哪里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总...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一般来说,如果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话,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先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过这个限额,则需要由肇事者垫付。而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是医疗费,凭借相关的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等的收据作为凭证,再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


·半挂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半挂车导致的车祸赔偿,需要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财产直接损失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医疗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医疗赔偿多少?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2、上述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那里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在那里鉴定?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第二,建...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原则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原则是弥补当事人员的损失原则,还有就是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


·货车超长超高处罚标准都有哪些内容?
      货车作为我国交通运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国的交通和社会上的意义都非同小可。但犯罪人也盯上了这类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相关的违法犯罪,下面我们就货车超长超高处罚标准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讲解这类犯罪案件的产生和后果。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