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发生孕妇起诉离婚男方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发生孕妇起诉离婚男方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发生孕妇起诉离婚如果孩子是对方的男方无论什么情况都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女方与他人所生那么案件中的男方就可以不需要对这个孩子支付抚养费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根据情况不同可以适当的提高或降低。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这个孩子如果是女方与他人所生的孩子,女方的丈夫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而需要孩子的生父支付其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夫妻的,那么就必须支付抚养费,因为孩子在两周岁以内其抚养权是自动规定属于母亲一方的,双方需要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进行商讨达成一致。



·单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单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单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该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可预见的收益报告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而期权本质是一种权利和资格,其价值是否存在以及价值多少都是不确定的,需要在行权日或约...


·一、哪些情况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
      一、哪些情况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子女成年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如下情况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怎样判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之后,双方之间协商良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由于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涉及到双方的利益,总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迟迟使得离婚不能解决。这时,您最关注的便是,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的问题,赶快来看一...


·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
      协议离婚现在也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但是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有离婚协议书作为重要依据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需要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由于离婚协议书当中只要双方签字以后就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很多人比较疑惑的是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关于这一问题,在以下文章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


·涉外离婚中抚养纠纷怎么处理
      涉外离婚中抚养纠纷怎么处理一、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一)首先,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父亲打死人分家的儿子要赔钱吗?
      父亲打死人分家的儿子要赔钱吗?父亲应当自己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但如果父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子女需要进行赔偿。打死人一般需要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进行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 离婚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意味两个人的感情破裂,这意味着两个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没有什么人愿意去离婚,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如果离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管辖权及程序是什么?有调节,审理与判决,管辖权就是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 诉讼离婚...


·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孩子有很大的伤害,所以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谨慎解决,在孩子的不同阶段,都要了解孩子的正确需求,并积极给予,在父母协议离婚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抚养权分配,既要保证孩子可以健康的成长,又要避免父母发生不满情绪。以下就是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的解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