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划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划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符合规定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解决。办理土地证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政府划拨的土地能办理土地证吗?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划拨用地也是能依法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的,因为划拨用地属于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法之一。而绝大多数的划拨用地的都是国家行政单位或国企,自然国家不可能规定划拨用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划拨用地甚至都是可以做抵押贷款的。我们也只能把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资料提交上去后,等工作人员通知领证了。




·土地使用期限20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期限20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土地的使用是有时间上的限制的,并不是说土地可以一直进行使用。因此,对于很多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期限20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形式的话,拆迁可以赔偿吗?
      如果遇见土地拆迁的问题,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拆迁的赔偿问题,享受赔偿的话必需有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形式的话,拆迁可以赔偿吗?根据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定,我们为您进行具体的解答如下: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是获得及证明土地使用权的一个重要的凭证。房子一直都是您普遍所关注的问题,现如今,您都是已有房子,或者打算置购房子的情况。无论什么情形,在我们办理房产或者相关产业时,都需明确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另外有的人可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出...


·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么续期? 人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我们国家对人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一般是50-70年。人们可以在这段期限对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合法使用。但是当土地使用权期限满的时候,我们就失去了对土地的有效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用了十多年到期后,怎...


·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有哪些?
      为了生活,很多夫妻在婚后会遇到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感情的,那么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由哪些呢?两地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 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1、 双方饱受...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如今中国各地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生活观念的不同,国家和政府,正在抓紧对城乡进行改造工作。在政府进行工作的过程当中,很可能会征收土地用来规划和建筑,各地政府对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这也是老百姓们比较关注的一点。以下我们针对甘...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妇女的权益加以确定,妇女权益保护法是颁发得较早的一部法规,至此,我国男尊女卑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具体来说妇女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政府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政府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地方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因为现代社会换代更新快,城市为了更好的发展都会征用之前老旧的土地进行更新重建,这时候国家就会征用相关的土地进行换代,不过这种征地实惠得到一定补偿的。补偿的内容一般根据征地管理条例进行,那政府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呢? ...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现社会的经济发展,在高速的状态下同样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因为发展就需要用地,用地就要破坏原本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于是在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的问题下,就会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例如人民利益补偿不到位,造成人民和政府的矛盾,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所以国...


·施港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土地的话,它是用使用年限的,比如说在受让土地的使用权的时候都会在合同当中约定一个明确的土地使用的期限。当然,有的时候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可以进行续期,续期的话会涉及到一些费用问题,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施港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涉及哪些费用?...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