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有哪些在认定近似商标时还要注意掌握以下具体方法:1、要考虑到以普通消费者的立场、观点来认定近似商标,尽量避免简单的从法官的专业角度分析判断。其中所说的普通消费者属于一个抽象的和理想化的群体,即设想他们既不是非常成熟的消费者,也不是毫无识别能力的消费者,而是具有一定消费经验的消费者。虽然,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消费者难以界定,但以他们的观点看问题,是要求法官只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以普通消费者的观点来认定商标的近似性问题。在认定近似商标过程中力戒主观色彩,保证公正、公平地对近似商标予以认定。2、要采用隔离观察、整体观察和要部观察的具体比较方法。第一种方法,是隔离观察。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采用隔离观察的方法,而不要采取对比的方法观察。将商标置于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进行观察,即称为隔离观察,将商标摆在一起进行观察,即对比观察。这是因为在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中,消费者往往是将商标与过去在其他地方记住的商标进行比较后才购买商品,而不一定是两种商标都同时存在为消费者看到。为了客观地掌握消费者的态度和立场,不宜同时将两种商标进行现场对比,而只能将所见到的商标与脑子中记忆的商标进行对比。这样就能比较真实地反映造成混淆可能性的实际情况,而不会因为对两个商标进行对比观察所发现的不同点影响法官对其在实际交易中可能产生的混淆的认定。在对比观察情况下,两个商标只要不是完全相同的,肯定会看出许多不同的地方,但在隔离观察的情况下,只要仍然存在造成消费者误认的可能性,就应认定该商标为近似商标。第二种方法是整体观察,所谓整体观察,是指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观察,而不应仅将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抽出来分别进行比较。这是因为商标作为商品的识别标志,是由整个商标构成的,在消费者的记忆中留下的主要是该商标的整体印象,而不仅为构成该商标的某些单个要素。因此,当两个商标在各个具本的构成要素上可能存在些区别,而且肯定存在区别,但只要将它们集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可能性,就应认定为近似商标。反过来说,如果两个商标的部分组成要素可能相同,但是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并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则这种商标就不能定认为近似商标。第三种观察方法为要部观察,是指将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抽出来进行重点比较和对照,它是对整体观察的必要补充。进行要部观察的必要性,也在于考虑到消费者在购物时的习惯来作为判断的基本立场之一。因为消费者在购物时,往往给其记忆中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商标的要部,即商标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如果两个商标的要部相同或者十分近似时,也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故应当认定为近似的商标。对上述三种进行比较的具体方法,法官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往往是综合、交叉进行选用。认定一个商标是否为近似商标,有时既要进行隔离观察,又要进行整体观察和要部观察,以最终公正、客观地确定该商标是否为易使消费者造成混淆的商标。二、近似商标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经验,判断近似商标应当掌握以下要点:1、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比较而存在,没有注册商标,也就没有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中所针对的近似商标。2、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的商标。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构成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再属于近似商标。3、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商标,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标问题了。4、判断近似商标时所称的近似已达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将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可能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认识。如果不会造成误认,也不属于近似商标了。总之,商标是否易造成误认,或者称商标造成消费者误认的概率,是认定近似商标的客观标准。这就是说,只有那些近似到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才属于在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中所称的近似商标。所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是否易造成普通消费者的误认,是认定近似商标的标准。该项标准是客观的,但是又通过人们主观反映出来,是一项具有主观因素很强的客观标准。在近似商标上出现侵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是否属于近似商标还要作出相应的判断,具体的判断标准就有四种。不过,就有些大型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往往会针对近似商标一并注册了,这样做也是避免日后他人注册使用近似商标,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单位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专利经过申请获得了专利权后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实践中要是有人侵犯他人的专利,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假冒专利罪。那么这个假冒专利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可以构成。假冒专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这也是属于我国专利当中的一种分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您知道法律对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 我国外...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被无效后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被无效后怎么办?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被无效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二条: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023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规范是什么?
      2023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规范是什么? 一、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使用中文,外国...


·版权侵权赔偿数额标准是怎么样的
      版权侵权赔偿数额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为应当适用全部赔偿或者全面赔偿的原则,也就是所谓的“填平原则”,即应由侵权人全额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计算。3、以正...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免受侵权,世界各国都相继制定了各种关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很多国家实行软件著作权备案制度,那么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若是需要的话,那此时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备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计算机软...


·一般办理商标续展多少钱?
      一般办理商标续展多少钱?一般办理商标续展需要2000元,根据国家商标发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规定收费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续展完成时间: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权?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权? 一、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使用与驰名商标相似标志会构成侵权吗
      算,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算侵权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十分重要,特别是一些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商标,对于企业来说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现实中,会发生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这对于已经将商标打造出一定影响力的企业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而且损害到原实际使用商标企业的利益。商标法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