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离婚通常有两种方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异地离婚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办理的手续双方当事人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若要办理异地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需要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寸免冠照片,以及离婚协议书,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审查通过后即发放离婚证。当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中,遵循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管辖原理,即原告就被告,意味着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的经常住所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样时,应当以经常居所地为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非因医疗需要在在该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但以上法院管辖情况存在例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的相关规定。倘若夫妻一方有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情况,另一方要求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由被告经常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住所地的,可以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法中,为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地域管辖问题提供了便利。异地诉讼离婚,有如下手续需要完成:第一,原告方可自行或者委托律师代写离婚起诉书。第二,原告方需要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提交法院的相关证据。第三,原告方负有向有管辖权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提交相关证据的义务。第四,有管辖权的法院决定受理该离婚诉讼。第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后,向被告送达起诉书的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第六,人民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第七,诉讼离婚进行庭审,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有专门资质的人员代理其离婚诉讼。第八,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按照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双方当庭质证的证据以及事实的调查情况,判决原被告是否准许离婚,如何分割婚姻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



·小区房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小区房屋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出)缴费,回到窗口领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在地域管辖方面民事诉讼采取什么制度
      在地域管辖方面民事诉讼采取什么制度 一、在地域管辖方面民事诉讼采取什么制度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迅速查明案情,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财产保全和...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的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的规定您都是知道我国的土地归国家以及集体所有,人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您应该在国有土地一级集体所有土地转让这方面有一些疑问,不知道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的规定有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
      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当遇到城市建设的时候,可能会被征用。通常情况下,征收土地由县国土部门发出公告。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村委会也开展土地征收,将土地转让给企业用于生产建设。村委会作为最基础的农村管理组成,村委会能不能征收土地?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乡镇集体企业需要改制的情况下,要面临这非常多的问题,而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您都知道,土地资产非常的重要,并不是我们想如何处置就可以如何处置的,它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才行,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


·征地拆迁款还税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款还税是怎样的? 1、个人征地拆迁款交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征地拆迁款交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征地统一的年产值标准引起了广大广西人民的热烈关注,调增和调减都牵动着广西人民的心,但是这些媒体消息对于很多消息不灵通的老一辈来说,知道这些很不容易。那么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


·农村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近年来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且土地被征收后,需要拿出土地使用证才可以拿到补偿金,故而现在即使是村民也是需要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由于村民获取信息的来源有限,故而不知道农村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


·2023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2018年已经,过去一半了,那么涉及到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娄底市民应该都非常想了解,2018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根据最新的规定,娄底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的征地补偿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


·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的程序作出了规定,例如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然后是征地的审批、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批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用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


·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可不可以买?
      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可不可以买?不能买;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须同时抵押;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并且在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将该抵押解除(解押),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风险。满足如下条件可以购买: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人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