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

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

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没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时间有什么规定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的,就不应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最后,超速还需要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接受行政处罚,超速40%会被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提醒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违反交通法规超速,一旦发生严重后果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的,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通过多种手段查清犯罪事实,锁定犯罪嫌疑人。等证据确凿后,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那么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 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80一天合理吗?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80一天合理吗? 不一定。因为交通事故护理费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赔偿的,要看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才能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


·交通事故行政拘留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行政拘留时间是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交通罚金如果超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罚金上限就可以判定多交金额。现场处罚的上限是20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滞纳金上限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过上一户人家的居住,可以看出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这方面固然能够为购房者提供一些方便。但从另...


·交通肇事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吊销驾照?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吊销驾照?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一般都是当场就吊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醉驾发生车祸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
      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 我们围绕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这一问题,向您介绍了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交强险赔偿问题、赔偿范围、赔偿程序、免责不赔偿范围,理赔程序等这些方面的细节问题。同时,我们也介绍了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有责任及无责任的赔偿限额问题,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您能对交强...


·假如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伤无责赔付怎么处理?
      假如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伤无责赔付怎么处理?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查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您的疑惑,也欢迎您直接来网站和律师进行沟通。一、交通事故人伤无责赔付怎么处理?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无责任一方是不要赔偿的;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方发生的事故,无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