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进行认定,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抚养方抚养费。有关抚养费的标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在协商时应当考虑到对方的经济能力,如果标准过高导致对方无法承担也会出现其它问题。




·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过错方在分割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时,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


·一、对于离婚后是否告重婚罪?
      一、对于离婚后是否告重婚罪? 是否可以告重婚罪就要根据自己来进行确定,重婚罪是属于自诉的案件,一般是由本人亲自到法院进行起诉。 夫妻双方方离婚后就没有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与其他人结婚的,不属于重婚的行为,是不可以告结婚者重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一般夫妻离婚的都是因为感情破裂,对于军人婚姻来讲也不例外。但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军人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可能就比较复杂。那到底和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如何操作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有监护权,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


·离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付抚养费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而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会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孩子的情况,在离婚时双方会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那离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付抚养费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回答这个问题,相信会给您带来帮助。 ...


·夫妻离婚有没有什么赔偿的
      夫妻离婚有没有什么赔偿的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一旦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离婚的。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现实中,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 (一)离婚子女抚...


·要怎么判定小孩的抚养权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法律上要怎么判定小孩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那么,在实际生活中,该怎么支付...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什么情况下离婚孩子能判给女方
      什么情况下离婚孩子能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