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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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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尤其是对劳动者一方而言,需要自身多注意的地方其实还是蛮多的,因为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签订的劳动合同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发现的话,那在劳动合同上面签字之后,就有可能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我国不存在什么试用期合同,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签订的就应该是劳动合同,就算是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期限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员工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
      许多职业的员工容易在工作中受工伤,如建筑工人、机械厂工人、化工厂职员等等,当因工作而误伤时,许多人不了解相关法律,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相应的赔偿,而人们往往不会选择雇用律师,因为雇用费往往比较昂贵,而且工伤赔偿金额往往不大。那么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为了更多人可以以较低...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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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情况单位不得辞退员工
      那种情况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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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问题,什么时候应该发放,但是有些单位却不遵守约定,而总是在拖欠员工的工资,那和劳动合同法工资发放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其实法律是没有规定要如何发放工资,这都是用人单位来决定的,但是只要超过了拿工资的时间,那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那下面就...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笔补助金分别是不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免除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可以继续执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矗立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建筑问题也暴露出来,大众对于一个建筑工程最关心的莫过于工程的质量如何,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有一定的疑问,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问题。 影响建筑...


·没买社保工伤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没有买社保的,由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可争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诸多项目,各项计算方法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用人单位代位追偿误工费是否可以?
      用人单位代位追偿误工费是否可以? 1、用人单位是没有资格代替职工和当事人索要误工费的。 2、权力代位: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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