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违约金,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你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内相应的培训没有来得及进行的话,那么产生的费用则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或是签订保密条例的劳动者来说,在约定解除或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限制期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如若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追究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综上所述,员工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员工有了离职想法,要提前一个月和公司打招呼。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公司约定服务期提供培训或者合同里面有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的,要支付一定违约金。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 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是,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损...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会被判刑吗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道路安全。但是也有一些人,因为侥幸心理违章开车,这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惩罚。针对不同违章情形,处罚标准也略有不同。那么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1...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该如何处罚?摩托车在中国很多的城市都是禁止行驶在主环线内的,因为摩托车的管理难度大,违法行为频繁且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但是在三四线城市还是有很多人驾驶摩托车的。特别是在农村,很多人无证都可以上路。那么如果您不小心,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针对这个...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算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了,交通部门在乡下幼儿园的交通监管方面的力度不够到位,所以屡屡发生校车超员的事件,那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去管呢,除了来自政府的管控,家长以及我们这些了解到情况的也可以出一份力。一、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校车超载...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酒后骑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样的?
      交通法规中对于酒驾的行为的惩处力度还是非常大的,喝酒之后不管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陈都是非常的危险的。如果在酒后意识没有完全清醒的情况下驾驶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该会怎么处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酒后骑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样的? 一、酒后骑车发生交通事...


·不同的车险公司
      不同的车险公司,在理赔误工费的计算上是不一样的。车险理赔误工费考虑的因素有很多,车险公司可能会考虑到受害人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会考虑受害人最近时间段的收入情况,只有通过合理的计算才能得出最终的赔偿方案。受害人是否拥有固定收入也是一个重要的分析指标。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 去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交通罚款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法定的交通罚款收款机构是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等收款机构对交通罚款只是代收,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若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在今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的地方也有适合当地不同的解决办法。为了快速并且有效率的解决相应的事故问题,我们了解不同地区与之相关的措施和处理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的”相关知识,供您进行了解。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一、报警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