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支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起诉离婚支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起诉离婚支票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如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恃强凌弱,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往往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已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意义。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遇此情形,在法律上并非束手无策,而是可以采取财产保全这一保护性措施。


二、司法解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由此可以看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危及子女抚养教育、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财产问题。如果这种情况紧急、迫在眉睫,则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受诉人民法院于办案过程中,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或者一方当事人持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限制该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令其实施一定行为,以防止有碍于判决执行的行为或事由发生,以保证判决的执行。与诉前财产保全不同的是,诉前财产保全只有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才可以采取,而诉讼财产保全则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而采取,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是其一;其二是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而诉讼财产保全则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才应当提供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此外,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财产保全的裁定一经作出当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根据需要申请财产保全,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并进行暂时性的冻结,以避免一方非法转移财产造成另一方的财产分割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0天,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夫妻共同财产分隔。




·婚外情取证方法都?
      婚外情取证方法都有哪些 婚外情有可以叫做是外遇、出轨,这其实是当今社会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谐的又一重大因素,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其中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这个时候对另一方来讲,要想在离婚的时候争取最大的利益,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那婚外情取证方法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


·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孩子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话,意味着此时不能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那去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理 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


·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夫妻首先会进行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一方经济比较困难,而另一方则相对宽裕一些,此时经济困难的一方离婚之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一、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申请执行期限的时间 申请执行的时间为两年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一、女方出轨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出轨了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结婚10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10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


·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的情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进行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有几种情形,在这几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形有...


·90年代结婚需要单位证明吗?
      90年代结婚需要单位证明吗现在已经不需要单位开局证明,这一项工作由民政机关进行审核他们是否属于适合结婚人员。单位结婚证明,是20世纪90年代,在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之前,需要办理的一个“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的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复婚说到底也是结婚,所以之前离婚分割好的财产状况不会变化,会作为其重新结婚时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


·结婚需要做哪些准备
      虽然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是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为准的,但实践中大部分人还是以举行婚礼为准。那么,今天我们就主要说一下,在举行婚礼结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婚礼前半年需要购买准备的东西: 1、确定婚期的大致日子 动员人员:双方父母长辈 你们需要坐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