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未分配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财产未分配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收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如果顺利送达的话,送达后给被告十五天时间提出答辩和证据然后安排开庭,开庭三日前通知各有关人等。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当时的财产没有分配的话,那么当事人是有权利走法律的程序来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才可以进行,所以,每个案件的审理都是有他的法律依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起诉离婚多少钱 离婚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即使此时一方具有过错,但也是不会剥夺其起诉离婚的权利。而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行,那到底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在的社会,婚姻双方常常选择以离婚结束两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现象已经十分的常见的。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最大的是两人的子女,子女需要面对家庭破裂,即使不情愿也只能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继续生活,而作为父母,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艰辛是无法想象的,假如其中一方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遇...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当今社会,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能够在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协商一致,然后心平气和的签订离婚协议离婚。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关于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给?
      很多夫妻认为在离婚的时候只需要就夫妻共同的财产、债务作出了处理就行,但其实要是家庭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此时也是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其中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给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


·离婚财产一般是怎么分的
      离婚财产一般是怎么分的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


·什么是孩子抚养权 利于取得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说到抚养权,相信您都比较清楚具体是指的什么吧。在我国不区分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只要生下了孩子的,那么就需要实际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而不能因为孩子是私生子或者有疾病就抛弃他。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


·一、关于重婚罪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重婚罪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婚内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婚内协议离婚就是指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协议离婚。那么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呢?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一、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所谓婚...


·离婚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
      现代社会中,常常有在婚姻生活中有了大矛盾以及不和的夫妻进行离婚。如果双方有了小孩,小孩的抚养也是一个纠结的问题。不过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早已有了规定。现在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实际抚养人应该是谁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