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有哪些(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实践中,肇事者逃逸的动机也有其他表现,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这种情形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在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的第2条中表述为“逃离交通事故现场”,这样的表述是欠妥的。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这样的情形即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这种逃跑行为如何认定?显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但是笔者认为逃逸者既然选择逃逸即具有主观上的恶性,是一种犯罪行为,就必须按照罪刑罚一致的原则,对于把握尺度上必须严格。所以《解释》第3 条规定是较为合理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不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此外,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主体规定,是只要符合一般主体即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是一种典型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因为逃逸的发生,往往还容易扩大事故的损害结果,本身受害人及时得到了救治只是造成轻伤的,因为逃逸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可能会落下终生残疾。于是,对于交通事故中的逃逸,在处罚上面往往都是比较中的。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同时还有逃逸行为的话,那起刑点都是3年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间惨剧,受害者可能家破人亡,肇事者也需要赔偿大量的金钱。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肇事者需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 1、因造成人道路身伤害引起的直接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 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


·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一、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


·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通常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的,但这也不能排除出现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而在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只有一方,那么此时是否还有必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怎么提车报警后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怎么提车报警后,警察认定责任,按责任积极支付医药费。和对方协商提车,如果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自己可以提供担保,然后就可以提出车辆。如果交通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因此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交巡警方面有关人士解...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要坐牢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要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的话,是要坐牢的。司机驾驶汽车发生车祸,事故造成对方一人死亡,交警支队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主责将如何判刑? 根据国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


·买房子拿钥匙时需要交哪些费用买房子拿钥匙时
      买房子拿钥匙时需要交哪些费用买房子拿钥匙时,还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契税和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即住房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抵押登记费(只有贷款的缴,一次性付款的不用交,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物业费、预收电费和楼道公用电费(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只有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才能据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为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在交强险范围之外将依据具体情形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


·车损险附加划痕险累计赔额是多少?
      一、车损险附加划痕险累计赔额是多少? 划痕险保险期间可以不限制次数但是不能超过投保时的保额,超过之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但是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走划痕险来赔,但是如果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划痕,车损里就可以赔了。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


·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驾驶车辆时间特别长的这部分老司机,对于自己驾车的技术是非常的自信的,他们自认为遇到任何道路紧急状况都能够在自己控制范围内脱险的,所以有些人就是后期形成了一种老油条的心态就干脆不买交强险了。可能这些人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如何承担?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