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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打司机造成的事故由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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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打司机造成的事故由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是由动手打人的乘客承担刑事责任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的人身权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其所侵害的客体,以侵犯人身权利罪或者侵犯财产罪论处。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有的犯罪对象直接关系着公共安全,如汽车、火车、飞机、船只等交通工具和交通、电力、通讯、煤气等公共设施,一旦遭到破坏,就可能给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3、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少数犯罪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另外,本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而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的人就应当负。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有的犯罪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有的犯罪是过失的,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因为坐错站坐过站而和司机大打出手,扰乱司机正常驾驶的这些乘客素质不仅非常的低,而且是拿其他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在开玩笑。尽管其他乘客的冷漠的态度往往也是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动手殴打司机的性质更加恶劣一些,无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都有可能要被判刑的。



·关于放火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故意放火能够导致社会治安的破坏,并且故意放火能够让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那么对于我们国家关于放火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放火,引爆炸弹等相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


·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一、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原则: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 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


·法律规定侵权是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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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非法集资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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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虽然《刑法》中对一些重罪规定了死刑处罚,但在实际执行死刑的时候,却是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的,其中就对执行死刑的场所、期限等作出了要求。那到底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


·驾驶人员撞人逃逸什么罪?
      驾驶人员撞人逃逸什么罪?驾驶人员撞人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非法运输毒品罪的范围是什么
      很多人都知道,毒品是属于国家的违禁物品,贩毒是罪,售卖毒品是罪,运输毒品也是罪,所有一切与毒品沾边的都是违法的。最近这几年来,社会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的事件行为越来越广泛,走私者也越来越猖狂,不断的制造毒品贩卖销售,进出国,使毒品越来越泛滥,让很多社会人不知不觉的染上毒瘾,以非...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是指导致依法不应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依法应当进...


·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在判断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时,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一是刑事责任年龄。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如下规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被欺诈了,但是有的时候这种敲诈跟我们在法律上所说的欺诈行为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我国刑法上对于欺诈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比如说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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