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第一、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


第二、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期限是否有问题。


第三、带上己方的证据原件。不建议律师保管原件,以免丢失。让当事人对照证据清单将原件整理好,开庭上将证据原件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带上。


第四、己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是否与诉状一致,有什么变更或补充说明。


第五、有无补充证据,如有,份数要备足。


第六、证据的证明内容,除了证据清单上写的,有无补充变更或说明。


第七、有无向法院提交的申请,比如调查申请、评估申请、鉴定申请等。如已经提交,开庭时留意法官对申请的处理。


第八、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列明具体的法律条文打印出来带上。


第九、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针对焦点来陈述和举证。


第十、列出法官会提出的问题 即本案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对证据不能反映的事实,要庭前向当事人核实清楚并做记录。


第十一、搜集对己方有利的相关案例,打印出来,提供给法官。


第十二、写答辩意见(被告),提交书面答辩状或者当庭口头答辩。


第十三、写好质证意见 分析对方证据的三性和证明内容存在的问题:


1、审查双方证据之间的矛盾与印证


2、寻找对方证据之间的矛盾


3、寻找对方证据和对方书面陈述、当庭陈述的矛盾


4、记得当庭审核对方的证据原件


5、从情理和逻辑上去找对方举证和陈述的漏洞与矛盾


第十四、开庭时带上卷宗、律师证、白纸和笔。


律师开庭的准备工作在有关的法律细则上都会有着详细的制定,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程序操作就可以,但是在有关的问题的解决上需要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毕竟已经涉及有关的法律程序了,自己需要注意自己的严谨性,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失误的发生,减少损失。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核心内容: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为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和订立施工合同。下面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合同法)第271条之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因此,订立建设工...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还有什么程序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还有什么程序?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


·一、病假满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
      一、病假满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一、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大病补偿的相关规定。 如员工因为患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得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地方都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2023
      很多人都不知道《刑法》中对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受贿也是做出了相应的罪名规定,换言之这样的行为也就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而刑法中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很多人习惯性的称之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那我国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如何处罚的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


·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以及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高温的环境中工作很容易发生烫伤事件,在烫伤之后,职工会去争取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金。若是普通的烫伤,用人单位只需要赔偿受伤员工的医院费、误工费即可,若该烫伤经权威机构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则用人单位应该根据伤残等级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那么烫伤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以及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变相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标准是多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