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果汽车出险误工费谁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如果汽车出险误工费谁拿?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后,不仅会以为双方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影响,同时也会给当事人的财产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来索要相应的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的金额出现了争议和纠纷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的。


·醉酒驾车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酒驾车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相信现在在我国,醉酒驾车判刑的这一规定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了。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如果醉酒驾车一旦被发现的话,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想必您也知道,直到现在为止,醉酒驾车的这种现象还是时不时的就会发生。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这种现象,这都是我国交警部门和法院不愿意看...


·电动车违章多久能注销?
      电动车违章多久能注销?电动车违章应当在驾驶人员处理违章后注销,一般情况下可以在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消除。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总分12分,从驾驶员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累加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二、《机动车...


·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在进行商品交易时很多人会遇到强买强卖的现象,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使双方交易的行为属于强迫交易罪,国家对于这类罪行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怎么办? 要求医疗机构更正。 门诊病历正常不应该改的。也有不正常的情况。你可以去医院问问。如果是他们开错的原因,应该能改回来。 病历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涉及到鉴定、医疗费的认定等等,可以去找治疗的医院医生,要求重新写更正后的病历,并且盖章。 修...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一、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一、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样处理? 外地违章有两种处理方法: 1、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但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过程中,需要收集,交保管好相关证据,防止...


·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没给辞退员工交社保应该怎样办理
      没给辞退员工交社保应该怎样办理第一,社保补缴。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员工有权监督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但由于处于就业等因素考虑,员工在职时不敢维权,现在辞职了,维权是可以理解的。一般被辞退了,应该要求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