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首先,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房产公证的相关含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一个房屋的公证,主要就是指这个房子所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所对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等进行的一个公证活动,这个公证是由所需要公证的当事人的来向国家公证机构申请的,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这个房产予以证明,以及进行财产划分等有关的一系列法律行为,最终向双方发放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公证文件。根据我国有关于继承法和房屋过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于房屋继承而言,对房地产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房屋过户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法律没有强制,但是如果对房屋继承向公证机构申请,让其审查公证后,我们的当事人可以避免许多的麻烦、纠纷以及风险,并且,这个房屋继承的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发生纠纷闹到法庭,法院是对此承认和支持的。当前我国,不管是大城市还是乡村中,人口结构都趋向老龄化发展,而且现在有很多房屋继承而过户的现象,许多具有法律意识的年轻人在面对房屋继承问题的时候,往往都会想到对房屋继承进行公证。我们知道,在我国对于房屋继承的工作而言,以前我国的房管部门是有明确的规定,在一个房产继承过户的过程中,是需要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对于这个房屋的继承事先在公证机构进行法律公正的。但是现如今,房屋继承公证的这项规定已经发生了改变,这个改变是在2017年1月1日开始的,我国房屋管理部门出台了相关规定,说明了在一个房产继承需要过户的过程中,国家是不再强制要求继承人必须对自己所继承的房屋产权进行一个继承公证的。这样就可以省去很多繁琐的公证程序,在办理继承房屋过户的情况中,继承人是可以跟所有继承人商量好之后,便可以各自根据自己的继承份额,拿着房屋的房产证,还有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直接前往房产交易部门去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不再需要公证书了。当然如果你仍然愿意对房屋继承进行公证,同时我国公证机关的公证费也下降了。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第二步,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


·新婚姻法子女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民法典子女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


·住房问题是生活中的大事
      住房问题是生活中的大事,因为它关乎我们的生活质量,所以,人们对于房屋买卖是非常关心的,交易就会涉及买卖协议,这类协议是国家有关法律强制规定,一旦涉及自己权益维护,协议的签订就是必须,所以这要是合法的房屋买卖,自己一定要记住协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


·我们知道也可以感受到房价房价的增长有多迅速,短短十年的时间价
      我们知道也可以感受到房价房价的增长有多迅速,短短十年的时间价格就是在直线上升,一套房子的价值在很多城市就是价值不菲的资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有一套房子就是身份的象征,这样的状况下关于房产的纠纷也比较多,那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签订...


·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首付款付后退房该怎么操作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日常住宿要租房,做小买卖要租房,找办公场所也要租房。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很有必要。而人有旦夕祸福,有时难免又会有意外情况出现,比如做到外地工作,做生意破产等等;这时就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当事人就要写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书。...


·如果离婚房子给男方怎么办?
      如果离婚房子给男方怎么办?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这三种情形:(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


·一、租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违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租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违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的注意事项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


·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
      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 买房购房都是现代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一个人如果是在有房的情况下,生活会比较宽松,对于生活质量也是会比同龄没房的人生活压力要小得多。很多时候房子都是父母为了给予子女更好的生活,便为子女购买房子。有些父母本身也会有房子,为了子女结婚也会讲自己的房子赠予给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