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一、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1.购买成本高

购买40、50年产权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首付5成,贷款利率1.1倍,最长贷款年限10年。

2.居住成本高

40、50年产权房很有可能水电费都是按商用标准收取的,也就是说,可能比民宅费用多上一倍。此外,40、50年产权房的物业费相对较高。

3.不能落户

40、50年产权房的房产证上显示的是非住宅用地,所以是不能落户的。

4.居住密度相对较高

40、50年产权房的格局大多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样的话,居住密度相对较高,公摊较大,房源采光会受到影响,同时居住氛围和品质也不如70年产权住宅优越。

5.转手成本高

同样2年以上家庭唯一二手房,二手买卖过程中40、50年产权房与普通住宅相比,40、50年产权房要多交纳成交价3%的契税(普通住宅交成交价1.5%的契税)、成交价0.1%的印花税(普通住宅免交)、成交价5.5%的营业税(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免交)和成交价1%的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交)等。

二、房屋产权的办理流程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流程

申请 受理 审核 收费 发证 记载于登记簿 归档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的房屋都是有产权的期限,如果期限到了那么就必须要重新续签,对于不同的房屋所给的期限就会不一样,而对于我们在选择房屋期限的同时,也要看是否对自己有利,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受到损失,因此,在办理的同时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走。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后,后面因为客观原因发生改变,自己可能不能继续居住,但此时租房期限又没有到期,因此就想到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 1、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绝对无效。 2、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相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合同。 3、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可以取得抵押房...


·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格之高,即使是二手房,其价格也是很多有购房需求的人无法一次承担的,多数人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是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除...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一)买房前估算您的买房能力您在买房之前,需要制订一个详细购房预算,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资金实力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房屋的价位。1 、估算家庭净资产:等于家庭总资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减去家庭总负债。家...


·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动迁房是对特定对象提供的房屋,这与商品房是有很大区别的一类房产。实践中,动迁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一般只有在办理下来房产证后才能上市交易,进行买卖。那么您知道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


·若房产本身就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话,那此时只要经过双方同意则也是
      若房产本身就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话,那此时只要经过双方同意则也是可以进行改名,即将原本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改为其中一方的名字,而对共有房产改名,在婚内也可以离婚的时候也是可行的。不过此时也需要提供改名的材料,那到底夫妻共有房产改名想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夫妻共有房产...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介绍 在济南,房产质押贷款主要是以房产为主,通常是通过民间贷款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通过第三方直接给客户放贷,放款也直接由贷款公司放款。时间通常是6个月,最长一年,所以也通常称为是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利息是10天以内...


·还没有拆迁下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还没有拆迁下的房子怎么立遗嘱?还没有拆迁的房子,可以直接由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遗嘱订立处理。对于遗嘱的内容,应当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


·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生活当中有人对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这个证件上面标注的日期根本就没有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实际上该日期跟我们和银行约定的贷款偿还的时间都是高度吻合的。有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即将到期但是贷款还没有还完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却是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一、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


·房屋产权人怎么确定
      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1、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作用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解决物权的冲...


·买房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但之后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的办理,包括登记备案、产权过户等等,这个过程中必然就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交哪些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交哪些钱 需要准备的钱包括:房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