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辽宁2018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辽宁2018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8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发生工伤是不幸的,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不可以只有悲伤,我们要把悲伤化为智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伤残比骄傲严重的,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毕竟伤残鉴定报告是赔偿的重要依据,工伤不仅仅赔偿医疗费还可以索赔误工费和护理费等。




·一般旷工自离有工资吗?
      一、旷工自离有工资吗?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工伤认定时限的介绍
      虽然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职工工作期间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职工工伤事件发生次数仍居高不下,了解工伤认定有关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要知道工伤认定时限,这对我们最终能否通过工伤认定申请极为重要。以下是有关2017工伤认定时限的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


·劳动争议申诉书格式和范文内容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申诉书格式和范文内容包括什么?一、核心内容 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写好仲裁申诉书是能否得到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重要条件。 二、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职...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


·因工伤瞳孔变大半年没有恢复能做工伤鉴定吗?
      因工伤瞳孔变大半年没有恢复能做工伤鉴定吗? 可以做工伤鉴定,但是因工伤引起的一直眼瞳孔不能伸缩属于几级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能确定,要看对视力造成了多大的影响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工作吗?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工作吗?根据法律规定,缓刑人员需要在规定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包括外出工作、打工、会客、看病。想要离开居住范围内的,需要申报,法规并未提到在居住范围内工作需要申报或不允许工作。但社区矫正人员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必须遵守,以下是缓刑相关管理制度: 一、缓刑期间可...


·在工作生活当中
      在工作生活当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劳动者可能会选择辞职。辞职的方式有很多种,劳动者可以提前发出辞职申请,也可以和工作单位进行协商,选择辞职。也许有人会提出辞职代通知金这样的规定。那么,有关辞工代通知金的法律法规到底有什么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劳动法》第31条规定...


·端午节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不知不觉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了,相信很多人都有共同的疑问,因为碰上节假日的话工资计算方式不同,万一单位端午节拖欠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现在就教一下您有关于节假日工资拖欠,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方法来追讨自己的权益。 (一)端午节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一:协商 ?法律地位平...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的后果是: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执行;有可能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如果涉及协商无效的事宜有可能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


·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续签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续签如何赔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供给的新劳动合同降低薪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