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仲裁是否支持误工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劳动仲裁是否支持误工费?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误工费,在法律规定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没有明确规定时,则可以提出主张,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主张。是否得到支持,由仲裁机关作出裁定,一般说合理的主张会得到支持,过度的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


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4、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


6、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的争议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书、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的结论、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


7、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如勘验劳动场所制成的笔录。(勘验笔录不属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职员在因工受伤后,或者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单位不愿意支付赔偿金的情形,职员可以通过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获得救济,由此而导致的职员不能因没有上班而获得收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深圳骨折能评上工伤鉴定等级吗,机会大吗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尤其是在有些工作中。不过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我是可以去有关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不过工伤鉴定所所需要的材料还是有些复杂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以深圳骨折能评上工伤鉴定等级吗?为问题探讨一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


·辞退员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员工不听从工作安排可否辞退
      员工不听从工作安排可否辞退不听上级工作安排分几种情况,1、上级工作安排是合理的,合法的,合规的。2、上级工作安排是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或者部分合规部分不合规3、上级工作安排超出下属的能力,职责,自身条件如果是第一种,下属提不出合理的条件,不听从,那就是违反公司规定,如果这个不...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一种专门进行劳务派遣的公司,而多数都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国外进行工作。需要注意,劳务派遣虽然也是属于我国允许的一种用工方式,但却对派遣的岗位有着严格的要求。那究竟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务...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人工智能在我国发展的比较晚,也就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在网络上风靡,都说未来是人工智能化时代,因此现在从事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逐渐增多,国内很多企业也相继投入到这个行业,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想投资注册一家人工智能科技公司来立足于未来行业中,那么人工智能经营范...


·劳动保险费计入什么科目
      劳动保险在会计学中按照相关规定,属于企业为了员工而进行的必要支出,这些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必要支出,一共包括三个类型10个具体种类他们分别是:三个类型具体是:养老保险金、退休金、医疗保险费用。接下来将具体分别讨论这三个类型下面的不同详细的类型以及对应的作用,由于中国...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突飞猛进,高铁线路涵盖了全国大部分省份。在高铁线路建设中,用到了大量的桥涵工程,因此,确保桥涵工程质量可靠显得非常重要。作为工程验收方,要严格按照质量评定标准执行。那么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不妨听听我们的看法。 ...


·辞退员工补偿金要签字吗
      辞退员工补偿金要签字吗?是要员工签字确认的,只有双方签字确认了,解除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工伤等级赔偿 工...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公会,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公会。 江苏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讲理由通知公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公会。 故用人单位当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