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违约方能否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权属于履行合同的一方。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
二、谁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首先,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而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对此,无论是从原《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28条所规定的,当出现了解 除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且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是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5条所做的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看,我国法律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在逐步完善的同时,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都将合同的解除权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而未赋予人民法院或其他任何机构。
其次,在实践中须注意的是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守约方才享有解除权,违约一方不享有解除权。这对于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审查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明确享有解除权的主体是谁,然后做出正确裁决来说是很重要的。
三、违约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有关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吗这一问题的资料,我们在订立合同上,需要具有契约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违约的话意味着要付出违约金和赔偿金,也对信用名声有所影响,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量好自己的履行能力,尽量避免陷入违约的境地。


·表见代理与合同诈骗罪等犯罪行为能否共存?
      ?一、表见代理与合同诈骗罪等犯罪行为能否共存表见代理与合同两者不能共存的。行为人虚构事实、伪造证件与签订合同是一个连续的行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就是为了能够成功签订合同,实为一个法律行为,对同一个行为在民事和刑事上做出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是十分不合常理的。二、何为表见代理《民法典》...


·法律对合同抗辩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合同抗辩权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用到合同,比如说是签订购房合同,金钱的交易合同或者其他的形式,合同的运用是比较广泛的。在合同中抗辩权使用概率也是比较高的,抗辩权主要是发生在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中的,应该事先知道合同抗辩权时间具体是多少。 一、合同抗辩权时...


·合同法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合同法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 生活中,不管是工作还是租售房屋等等,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合同有助于明确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双方发生矛盾和纠纷,合同是较有利的法律证据。那么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撤销权除...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财产赠与合同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是什么?
      财产赠与合同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是什么?一、财产赠与合同书怎么写?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某型号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


·买卖合同的维修是附随义务吗
      买卖合同的维修是附随义务吗?维修义务也属于附随义务,附随义务随合同关系的不断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内容。我国合同法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通知义务2、说明义务3、协助义务4、照顾义务5、保密义务6、保护义务二、合同附随义务的特征1、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


·合同到期不给办离职手续该如何处理?
      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首先会进行续约与不续约的选择,选择不续约的便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然后离职。这个时候,如果合同到期不给办离职手续我们该如何处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详细请阅读下文。 合同到期不给办离职手续该如何处理 一、与公司协商解决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


·单方篡改合同是违法的吗
      单方篡改合同是违法的吗 一、单方篡改合同是违法的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擅自对合同进行篡改的,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是会构成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合同定金数额被修改的处理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依...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形成权吗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形成权吗?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由了义务和责任。同时也享有各种权利。对于债务人而言,当对方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债权的时候,其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抗辩权的具体体现。而还有一种权利是形成权,也存在于合同一方中。那么抗辩权是形成权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