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问题 一、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赠与他人财物,按法律规定,一旦财物已经给付的,不得反悔。
2、赠与的承诺,一旦作出,立即生效。但在给付前,原则上可以取消。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法。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法。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另外,赠与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还是不太放心,那么,一是你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相关公证;或者委托律师给你做律师见证,律师关于该赠与合同还会设计很多问题。一般还同步有录音录相,最后有律师亲笔签名,还要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律师见证法律效力等同于公证。而且结合本律师工作实践,还有很多事项,公证机关不给做公证的时候。我们律师几乎不存在这样的现象。赠与合同的写法,如果您确实感觉书写困难,你可以委托律师给你写,就是律师代书了,只出一个代书费就可以了。律师会给你写一个很专业,又满足你要求的赠与合同。 这样你就不必担心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的知识。现金赠与也是赠与的一种常见的形式,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以因为反悔而要回,尤其是用于社会公益、救灾等方面的更是不可以撤销,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民法总则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合同管理的内容都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判竞争的激...


·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


·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一、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利益关系,使得自己的经济权益得以增长。不同的合同种类,订立合同的方式是不同的,所以,在拟定合同之前,首先要确定,双方签订的是何种类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的种类有: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


·一、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


·保险合同财产侵权有哪些特征?
      相信一些炒过股、买过基金的朋友就不会不知道保险这种保障机制,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来了,什么是保险合同呢?保险合同财产侵权有哪些特征呢?这些都是我们去买保险时要了解的一些常识,只有了解这些,这样才能不会掉入法律的陷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


·法律先履行抗辩权租赁合同中仙侣抗辩权的规定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比较多,一般都和合同有关,其中一种就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租赁合同意味着在合同中要履行先履抗辩权。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享有先履抗辩权,就需要满足基本的条件,确保依法履行,但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履行先履抗辩权呢,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


·与银行签合同后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与银行签合同后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