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没有打欠条不成认欠钱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欠款没有打欠条不成认欠钱怎么办?


首先与借钱的人协商,如果不行就只能采取一些强制措施。


当然可以起诉,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


下面是一些重要的步骤: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二、借钱给别人要注意什么问题


1、借款用途要合法


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详细写清楚,一般民间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彼此之间都清楚对方住址,那么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行为,如诉讼,人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难免会与他人发生借款行为,为了保障借款双方的权益,也是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在书写借条时也要写明双方的具体信息以及借款的金额和还款日期,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来偿还借款,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银行一般是从事存贷款业务的,当然现在银行的业务方向呈现多元化
      银行一般是从事存贷款业务的,当然现在银行的业务方向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还包括基金、理财产品等等。实践中,要是公民去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话,那么银行账户类型有几种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


·处理借贷纠纷时需要什么证据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相互之间的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纠纷也随之而至。在解决借贷纠纷时,需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具体而言,处理借贷纠纷时需要什么证据,或者说,借贷纠纷需哪些证据才有用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 一、处理借贷纠纷时需要什么证据 因...


·夫妻间债务怎么区分2023
      夫妻间债务怎么区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问父亲借钱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问父亲借钱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以公权力的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以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这种强制执...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贷款的时候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因个人的需要向银行贷款,还有一种就是代表企业向银行贷款。这两种不同的性质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如果偿还不了的话,所直接导致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其实觉得公司法人代表既然能够代表公司,那...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之后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1、协议离婚的基本前提在于婚姻双方能够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合意。协议的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无欺诈、胁迫等情节,且其内容...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一、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需要的;逃逸一般适用商业险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赔。 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有哪些 1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往往都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因此很多人就很关心,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由的我们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你了解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的相关内容。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