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2023年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1、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3、总产权复印件1份;


4、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5、《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产权测量报告;


7、申请书1份;


8、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分割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还得办好使用证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该向国土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土地出让合同、企业三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国土局会派人审核,进行地籍调查,发现符合情况的签发证书。土地使用证是一种物权证书,当事人可以持有进行抵押。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是我国目前比较常发的案件之一,由于互联网本身的虚拟性使得网络诈骗的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这就给受害人报案带来了不便,因为受害人不知道应该向那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报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异...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铁路建设是我国建筑工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项目。铁路建设往往占地面积较大,所以,在建筑过程中,征地是不可避免的。征地过程中,有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您比较关心的一部分。如果您以后遇到了这样的事,对补偿标准做一定的了解是很重要的,我们将为您整理有关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


·变更土地使用权收费有哪些
      变更土地使用权收费有哪些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是定限物权吗?
      土地使用权是定限物权吗?一、什么是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又称限制物权,它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产生的,权利人基于与所有权人的合意或者法律规定而取得了对物进行直接控制的某些权能。 它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标的物进行支配。此外,定限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因此也称为他物权。定限物权包...


·建水买房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云南建水县的住房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可是有些业主购买房子这么重要的不动产的时候都没能够擦亮双眼,轻信于开发商所打出来的那些花里胡哨的广告和各种优惠条件,甚至有些稀里糊涂的业主在明知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却依然交了首付。因为这些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建水买房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


·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
      应该很多农村村民都知道,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的财产,村民具有其的使用权,但是却不具备其的所有权,宅基地按照我国民法典也是没有办法继承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 我国《民法典》对遗产的范围做了规定,...


·中药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
      中药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女儿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自建房。在《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


·商业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商业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判决书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市 镇大 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原告 诉被告 市 镇 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月15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3月16日公开开庭...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交通对于每一个省的经济发展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使交通变得更加便利。国家修建高速公路,肯定会对某一区进行土地征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必须要给被征地者一定的补偿,那么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