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告丈夫重婚罪找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告丈夫重婚罪找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3、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4、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二、告对方重婚罪需要证据吗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等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重婚罪,应该尽快依法诉讼离婚,尽可能减轻责任,如果想要不用坐牢,应该争取缓刑。犯重婚罪,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坐牢的情况出现,如身体有病,可以争取监外执行等,可以不用坐牢。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拼创业,好不容易才能买一套房子。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会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和开发商签署合同后,就要缴纳一笔首付款。那么,北京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当地政策。 一、北京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居民家庭名...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一、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广西目前执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实现广西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保障被征地...


·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您都知道,国家为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征地,必须给于被征收者一定的征收补偿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农村土地被征收,这也是您最为熟悉的征收,其实还有村级公路征地。那么,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村级公路征地补...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青岛是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达城市,近两年,青岛市积极响应国家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和号召,对城市周边地区的功能规划进行了优化设计和调整,对城市郊区部分地域纳入城市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同时,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政策,保护拆迁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那么...


·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一、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异地临时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住所地指的是哪里?《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


·法院对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如何裁判?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一...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土地使用权是土地相关权益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土地所有权等,关于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在社会上也基本达成共识,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还包括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但是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物权。现在社会上仍能听到一些不同的看法,保留意见即可。土地使用权制度方面,不动产的政治...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集体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有集体的村民决定,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吗?这是最近经常发生的拆迁纠纷案件,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什么后果?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什么后果?买了房子之后有房产证却发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是许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担心自己买的房子会被收回,或者在一些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时候,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会有哪些后果。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