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合同应该约定多少的利率利息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合法的,也是很常见一种借贷。我国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了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通常都是在亲戚朋友之间或者是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发生,但是,也是有风险的,并不能保障资金或者是利息一定可以收回,因为借贷而造成的亲戚朋友形同陌路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在民间借贷之前做做功课,来了解下民间借贷应该约定多少利息和利率,从而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1、法定的利率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条款中规定了民间借贷本人如果对于贷款的利息约定不清楚的,或者是借款期间的利率和如果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的利率都没有约定好的,就适用于百分之六的法定利率。2、最高的利率额度在每个国家都有规定来限制借贷的高利率,因为过高的利率不仅仅会对银行的资金造成冲击,甚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可以说对社会危害很大。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也规定了新的最高利率的限制额度。规定了最高利率额度是百分之二十四,在这个额度之下的,都是合法的,受法律的保护。如果超过了百分之二十四但是没有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这个就属于自然利息的债务,债务人来偿还的,法律不会制止,债权人请求强制履行,法律也不会保护。如果有违反了法律的利息债务,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仅仅不会保护,债务人还可以要回已经支付的违法利息。3、逾期利率《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于逾期利率也做了相关的规定和解释,可以优先约定逾期的利率,但是最高也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如果是忘记了约定逾期利率或者是约定的不够清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区分处理。



·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怎么办?
      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或撕毁借条,协商不成的,即时报警,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1、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


·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


·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从法律的角度看,债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追要钱款,而不能去找与债无关的第三人。那么,在实践中,如果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呢?此外,在欠款纠纷中我们要有什么证据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


·结婚后赌债离婚怎么处理
      婚后赌债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多长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多长 一、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务也是债权债务的一种,受《合同法》制约。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两种。 (一)约定期限 公司与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对还款期限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有约定的要先按照约定偿付。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只有弄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更好的去实施,两者关系虽然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都能转移,这就需要去了解满足条件的法律规定才可以。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着我们往下看吧...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 一、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一直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直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


·委托收款授权书怎么写?
      委托收款授权书怎么写? 委托收款是经济交易中一种常见的现象,指的是收款方委托银行或者他人收款结算的一种方式。当我们想要委托收款的时候,是需要写委托收款授权书。而委托收款授权书是一种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也受我国法律的保护。那么,委托收款授权书该怎么写呢?别着急,栏目的我们为您整...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 一、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或第三人的怎样行为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