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该表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亲笔签名、盖手指模并如实填写事故情况,用人单位按要求加具意见并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原件);

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或亲属关系证明、亲属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等;

3、当事人事故发生当月的考勤记录或其它处于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

4、受伤后有关病历、检验报告单、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事发现场目击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盖手指模(原件)、证人的身份证及劳动关系证明;

6、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7、属机动车事故的,应提交事故示意图、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如当事人为司机,还须提供本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如属上下班途中的,还须提交住处证明、上下班路途示意图。

8、因工出差外地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提交当事人出差交通费用凭据或其它到外地工作的有效证明材料;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9、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病史资料和死亡证明;

10、属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

11、属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其旧伤复发进行诊断的相关证明;

12、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二、珠海工伤认定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认定对于在劳动中受了伤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只有做了工伤的认定才能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因此,在做工伤认定之前就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相关部门才会进行受理,所以,申请任何赔偿都是有法律程序的,只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事后如何弄?
      我们有时候会遇到看起来不是很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可能觉得只是摔了一跤,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赔些小钱了事,所以双方没有在现场报警处理,但后来几天才发现其实受伤严重。那么当出现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事后如何弄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一、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什么?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


·婚内汽车过户财产分割需要哪些资料 对于卖方来说:
      婚内汽车过户财产分割需要哪些资料 对于卖方来说: 1、车主身份证 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 2、车辆登记证 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其上记录着车辆的有关情况,在二手车交易的过程中极为重要,卖方需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表明其车...


·离婚起诉书要提交几份
       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此时需要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要递交离婚起诉书。那么您知道离婚起诉书要提交几份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起诉书要提交几份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哪些条件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哪些条件属于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


·公司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公司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条例内容如何?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条例内容如何? 现在很多家庭都有自己的私家车了,因为轿车相比较公交车来说无论哪个方面都方便很多,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生活的需要所以购买了汽车,关于汽车,我国法律规定是要强制保险的,如果汽车没有保险,那么背交警或者是有关机关发现就有可能会被吊销机动车的驾驶证。...


·交通法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法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


·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规定的
      在购买汽车划痕险的时候当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定好自己所选择的保额,车主其实对于保险工作人员的介绍有部分人都是持怀疑态度的,会觉得保险的工作人员不一定会推荐给自己最为合适的。所以在我们的本站平台上就看到有好多购买新车的人都在咨询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规定的? 一、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 醉驾受监控车辆应当立即对驾驶人员进行控制,并吊销驾照处罚金。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