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各县(市)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通知》(豫政〔2016〕48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科学调整建设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后的新标准,以县(市)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市中心城区(含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由市政府对中心城区各区包干,包干标准为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亩。各区在落实征地时据实清点。

(三)经济林补偿标准参照省林业厅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补偿费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补偿费用专户,由财政部门、监察部门负责监管。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完善专项审计制度,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发放,严格杜绝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等现象发生。

(五)执行新标准时间为2016年9月1日,原《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周政〔2013〕27号)同时废止。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大家要知道政府征收大家的土地,应该具有合法的项目,并按照法定的程序,实行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提供合理的补偿。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一般来说,被征收的土地是农村类型的土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城区发展建设的需要,其他类型的土补偿地也有可能会被征收。各地都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在实施具体的征地行为之前,必须根据该标准,制定确切的补偿规定,各地实心规定补偿规定一般都是存在...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一、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


·征收土地款分配政策补偿明细是什么
      征收土地款分配政策补偿明细是什么 土地被征收时候后我们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一般从原则上来说拆迁补偿的土地房屋价值是不会低于土地原有价值的,但在征地拆迁时,我们还是应该对相关的政策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其中发现问题,才能及时去处理,那征收土地款分配政策补偿明细是什么呢? 一、征...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中国,对于普通老百姓们来说,土地使用,它是有年限规定的。当然,就是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普通老百姓,它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但是土地使用眼线的话在我国的规定,很多人并不知道。那么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证对业主有什么影响?
      国家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于土地开发商来讲,那么假如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对业主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下,只能说明不动产的物权并不完整,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无土地使用证的影响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依照法定程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依照法定程序,各个机构以及公民个人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并依法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租赁土地时,双方需要依法签订合同,那么,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有多久?请看下文。一、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人们买的商品房,要记得办好两证,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人们在急需钱的时候,在房子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根据房子的评估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放贷。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没有土...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则有很多原因,但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多少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分析。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


·鸡西市河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鸡西市河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鸡西市近年来随着河道整治的进行,相关工程占用的土地逐渐增多,征地现象也是随之频繁。可是由于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的问题,很多当地人都不太清楚。那么,鸡西市河道征地补偿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一、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 耕地是不能继承的。在农村,农民对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继承权,任何人都不能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