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必须在储户将款项交付银行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才成立,实践合同泛指需要完成必要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订立的客户将资金存人存款机构,存款机构开具存单或存折给存款人,存人资金由存款机构支配,存款人按照约定到存款机构支取本息,存款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无条件支付本息给存款人的协议。

3、存款合同是要式合同或实践合同。存款人与金融机构达成意向之后,还必须支付货币资金才能成立合同,这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存款本金的交付,便不可能有存款合同的成立;存款合同不成立,必定没有存款人交付存款本金的事实存在。并且,存款人交付的货币资金必须是合法的,因为只有货币资金是合法的,存款关系才有可能是合法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合法货币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伪造的、变造的货币,货币资金的来源须是拥有合法所有权或持有权的资金。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存款合同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个是存单或存折的真实性,另一个是存款关系的真实性,这在理论上被称为存款合同的双重真实性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问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综上所述,存款合同是要式合同或实践合同。

4、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存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由于对实践合同含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学者对中国《合同法》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几种是实践合同的不同认识。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我国学者公认为实践合同。既然将这两类合同归为实践合同则这两类合同必然具有某种内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规定。但却未发现这两种合同之间的内在共性。唯一使这两种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相区分的特征是“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这种共性的缺乏与特征的存在颠倒了因果关系的逻辑性。而且,中国合同法中对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 367条[2]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210条[2]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5、存款合同存款人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协议。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当事人特定。

②格式合同。

③实践性合同。

④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以上详细为你解说了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存款合同的性质有许多,法律特征并不是单一的。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也是丰富的。对于存款合同与事件合同的概念有相当多的内容,不是寥寥几笔就可以概括出来的,且对于存款合同的性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认识上存在不同观点。如果您对于该内容有浓厚的兴趣,可以咨询宿迁律师!




·朋友借钱不按时还如何处理
      朋友借钱不按时还如何处理 一、朋友借钱不按时还如何处理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 这里讨论四种收购:无融资收购(以自有资产实现并购)、杠杠收购、换股并购和发行新股融资并购。我们只讨论收购方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的变化。为简化问题,这里假设并购时收购100%所有权。 1、无融资收购...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公司欠债没钱不可以执行股东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流程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 1、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


·什么是债权?无担保债权人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债权和债务。很多人对于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不理解。那么什么事无担保债权人呢?下面,我们为您收集了无担保债权人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惑,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担保债权人 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


·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一、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起诉离婚有债权怎么办?
      起诉离婚有债权怎么办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


·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借条是一种在维系着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的一种纽带的关系,所以,如果存在借款的情况,理应应该有借条的存在,那么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借条上的内容一定要包含币种以及用途还有本人的姓名以及金额。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一、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


·可转换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类型 其他类型的可转换证券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强制转换证券(一种短期证券,通常收益率很高,在到期日根据当日的股票价格被强制转换为公司股票)。 从发行者的角度看,用可转...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