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目质量检验的四个部分是什么?

分项目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

子项目分为一个或几个检验批接受。检验批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要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已通过抽样检验:

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基础,质量检验记录。

(1)主要控制项目。主要控制项目的规定是必须满足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的重要检查项目,是对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查项目。是确定检验批次的主要性能。如果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就等于降低了项目的性能指标,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安全性能。如果更高的要求等于绩效指标的改进,那么项目成本就会增加。

2、主要控制项目包括的主要项目是:

①重要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材料、技术性能等,检查水泥、钢材质量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资料;预制地板、墙体、门窗等构件质量;质量风扇和其他设备。检查出厂合格证及其技术资料和工程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②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及工程性能的测试。例如,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钢结构的焊接强度;管道的压力测试;空气管道的系统测量和调整;电气绝缘和接地试验;电梯的安全保护和运行测试结果等。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和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验收规范的要求。

③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度内。

对于一些与年龄相关的测试项目,当年龄不够且无法提供数据时,可以先评估其他评估项目,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暂时接受项目。然后,填写数据。如果数据不符合规定值,对某些材料的试验数据,部件质量和工程性能存在疑问,应进行复验,鉴定和现场检查。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除主要控制项目外的检验项目,应按规定执行。但是,可以适当放宽一些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规定。虽然这些规定不如主要控制项目重要,但它们对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以及关键点的美观影响较大。在这些工程的验收中,大部分抽检必须满足其质量指标的要求。一些专业的质量验收规范规定20%,虽然可以超过某些指标,但也有局限性。通常不超过规定植物的150%。与原“检验评定标准”相比,本工程质量控制更加严格,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

3、一般项目包括:

①允许有某些偏差的项目,但在一般项目中,根据数据规定的标准,可能存在一定范围的个别偏差。不超过20%的检查点的最大数目可能超过允许的偏差值,但不得超过150的允许值。

②对于无法确定偏差值并允许发生某些缺陷的项目,可区分缺陷数量。例如,砖砌体预先嵌入肋中,留置间隔有偏差;混凝土筋暴露在外,并暴露出一定的长度。

③一些无法量化的定性项目。如:大理石碎地面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凹坑,管道接口工程,无外露油渣。这些由监理工程师掌握。

4、分项目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子项目中包含的检验批应符合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子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以验收批次验收为基础的统计过程,在没有时间的情况下有一些直接验收的内容,因此应注意对子项目的验收。

(1)检查检验批次的现场,检查是否涵盖子项目的范围,以及缺失的部分是否未被接受。

(2)在子项目中直接接受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例如,砖砌体工程中全高度垂直度和砂浆强度评价。

(3)检查批验收记录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完整。


·劳动加班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加班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多少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多少工资? 一、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多少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紧急辞职扣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工资,没有规定应当扣除多少工资,但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所谓急辞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有合法与...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变更工商的话需要什么资料的呢
      需要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股权流程为: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


·疫情期间社保工资怎么办
      疫情期间社保工资怎么办?可以网上申诉缴费办理,也可以在疫情解除后补办,具体情况如下:(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并打缴费凭证。(2)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服务及承诺内容 1、智能化系统提供为期24个月的工程质量保修期。 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合同内设备及系统非误操作情况下的维修、更换和保养服务。 3、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在接到建设...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劳动仲裁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可以提反诉:(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3)、...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可是很多农民工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的法律需求,我国有相关的司法救济手段,其中法律援助就是经常用到的,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


·在我国,大部分的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都会
      在我国,大部分的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都会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就意味着劳动者不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那么约定的试用期存在法律风险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单位能否随意解约 滥用试用期单方解除权是用人单位经常出现的问题。其...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一、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


·当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代通知金吗?
      当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代通知金吗?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