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后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二、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有两种方式:(一)、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二)、以诉讼方式解除:一种情况: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第二种情况: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3、同居期间债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5、继承遗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后又同居,那么双方的关系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要分割双方的财产,那么就必须要通过协商来解决,只要是共同的,那么就应该进行平分,所以,双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一定要认定好自己个人的财产和双方共同的财产。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规定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规定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金额,有能力的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


·申请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出判决结果
      申请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出判决结果?1、申请变更抚养权一般需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出判决结果,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3、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4、适用简易程...


·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若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格式书写好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很多离婚当事人是离婚情形较为复杂,故而不知道诉讼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


·是不是没有公证夫妻财产协议无效?
      是不是没有公证夫妻财产协议无效? 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


·新婚姻法个人财产分割死亡一方如何分配?
      很大一部分人在结婚之前都有个人的一些财产,是房子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资产,以前的民法典经过一段时间后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共同财产也是平均分配,民法典出台后,婚后财产不再是共同财产,但是民法典个人财产分割死亡一方如何分配呢?跟着我们一起读下面的内容吧。 一方死亡的,其财产...


·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不过此时需要先确定提起离婚诉讼要去哪个法院。因为在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有管辖权。那么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离婚。法院诉讼离婚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夫妻离婚的两个途径。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


·起诉男方重婚罪要什么证据?
      一、起诉男方重婚罪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生二孩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根据计划生育法、生育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有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


·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在当代社会,抚养孩子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自己所缴数额过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有给付抚养费义...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