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1、需要,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证和房房屋产权证不齐则不能上市交易。3、目前在很多地区,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不影响上市交易。然而,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二、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产权是否可靠。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此外,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同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最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2、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及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的分配办法,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是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买主应当对此有所了解。此外,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上述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这种公房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3、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需注意是否占用公共空间,是否有改动过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有牵涉到面积计算的结构改动,在购买时应该将这些因素考虑到,并将额外增加的面积刨除在房价计算之外,当然了,这需要和房主具体协商了。4、确认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买主还需了解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5、认真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注意户型是否合理,管线是否太多,二手房是否带装修,另外,还要所要房屋的内部结构图,以便日后装修。6、查询物业的管理水平,包括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水准、保安、保洁、绿化的水准及基本生活设施的管理。7、考察房屋的市政配套,主要包括水、有线电视、供电容量、电线、电话线、煤气、天然气、热水、暖气。同时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证明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证的产权,当然,这也不意味着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二手房就不能购买了。有些时候,是原产权人根本就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只要调查清楚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也可以买了二手房之后再去补办土地使用证。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报案,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报案,无论在哪里报案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受理之后,如果发现不属于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二、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公司地址无偿使用合同要注意什么?
      公司地址无偿使用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公司地址无偿使用合同要注意什么? 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 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 3、违约责任要清楚。 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 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明 ...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受回迁房价格便宜的影响,现在有很多人会选择购买回迁房,但此时也是有一定风险的。那么购买回迁房风险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注意到,除了房屋产权之外,还应有一本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对房屋所有权才是最好的证明。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


·开平赤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开平在推动城镇化的同时,会占用到农村的土地。在发布的征地公告中,会写清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广东开平制订了征地补偿方案,其中对土地进行划分,各乡镇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也不一样。那么,开平赤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开平赤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开平...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应该去哪里办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应该去哪里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山东烟台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作为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最关心的自然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做出了明文规定,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调整。那么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当地...


·土地使用权到期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要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的,并且土地使用权是具有一定的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土地资源的配置,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是要使用土地都需要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费用是怎么规定的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化会规范送达程序,为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因此,我们今天为您带来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的具体样式,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送达地址确认书...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政府关于征地的通知中的问题 1、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仍按现行规定和标准执行。 2、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建设用...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怎么办? 一、全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