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猥琐未成年少女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猥琐未成年少女怎么判对于猥亵,我国相关法律是这样解释的:当事人为了满足自己,用除了发生性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例如抠摸、舌舔、亲吻、搂抱、等对受害人实施淫秽行为称为猥亵,当猥亵到达了一定程度时,当事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用非法手段,例如暴力、胁迫等违背妇女意愿,对妇女进行猥亵或侮辱行为的,按法律规定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期徒刑在五年以下。当在公众场所或者是聚众使用非法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对妇女进行侮辱或者猥亵,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如果猥亵对象还未成年的话,那么量刑会更重,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2、对于猥亵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涉嫌猥亵,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进行拘留处罚,拘留时间为五到十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猥亵的对象是精神病人,智力有缺陷者,或者是其他有疾病的人,这时情节较为严重,拘留日期延长,时间为十到十五日。因法律条文中涉及对妇女侮辱也构成猥亵罪,在这里需要将猥亵罪与侮辱罪区分开。1、首先猥亵罪与侮辱罪犯罪嫌疑人的目的不相同,因私人恩怨,或者是出于对对方某方面嫉妒,或者是对对方怀恨在心,有目的的贬低他人,侮辱其人格或者是名誉的构成侮辱罪;而相比于侮辱罪,猥亵罪更多是为了寻求精神快乐。另外猥亵罪的受害者并不是一个特定的人,因犯罪嫌疑人只是一时为了满足自己,他猥亵的对象可能连名字都不知道,而侮辱罪则不同,其是针对特定的人。2、对于猥亵罪来说,其犯罪嫌疑人为任何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触犯猥亵罪的条件是以非法强制手段违背对方意愿而对对方进行的淫秽行为,因此只有利用非法手段强制猥亵对方的行为才构成猥亵罪,例如当中扒光妇女衣服,或者强行亲吻妇女等,而对于非强制的行为,例如做出不雅动作,因为其并未强迫对方所有不构成猥亵罪。当然,虽然其猥亵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其行为也影响到了对方,因此也需要进行处罚。



·法院怎么判决无效婚姻?
      法院怎么判决无效婚姻?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


·女方不给探视权怎么办?
      女方不给探视权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权探视子女的,如果抚养方不配合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


·一、重新对婚前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一、重新对婚前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重新对夫妻财产分割的时效是两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受侵害之时开始两年内提出。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侵犯,应当属于一般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对于诉讼时效问题,应当与一般民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是甜蜜的,但是两个人在一起,锅碗瓢盆,难免有些磕磕碰碰,需要您互相包容,相会理解。但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犯,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今天就讲一个小问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呢,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


·没领证的婚姻受不受保护
      没领证的婚姻受不受保护 不受。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


·当事人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
      当事人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长期分居两年以上只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但是也不完全依据分居。解除夫妻关系,必须合法的经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等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


·离婚之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之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
      虽说婚姻自由,但也是要符合了法律的规定,才能自由。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相对来讲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我国法律中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夫妻是不能要求离婚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中涉及到的费用其实主要就是案件的受理费,毕竟此时需要通过公权力来对夫妻婚姻关系作出处理,自然也是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行。那您知道我国规定的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吗?要是你不了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


·我国离婚财产会被分半吗?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相关规定确保双方的利益,那离婚财产会被分半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新婚姻法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