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吗

可以要求,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

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三)1日前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2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3日内(3日前)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后之日起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5、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当及时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内将其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标注为扣押状态。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还的,应当自发还之日起3日内解除扣押状态标注。

(六)5日内

1、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4、当道路交通事故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应当及时向原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复核的,通知原办案单位提交案卷材料,原办案单位应当在5日内提交。

(七)7日内

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束后7日内,案件主办民警应当与协办民警共同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设区的报纸上刊登认尸启事。

(八)10日(10日内)

1、检验尸体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九)20日内

检验、鉴定应当约定在20日内完成。

(十)30日

1、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在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2、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事故车辆的,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4、嫌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逃逸的,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逃逸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抓获犯罪嫌疑人逃逸后,予以撤销。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十一)60日

1、检验、鉴定的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

2、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

正常的情况下交通过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当场认定当场进行调解,如果当场没有调解结束一般也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所有的信息录入。如果不能及时参加调解那么应该预订调解的时间,然后要通知交警申请变更调解的时间,但是尽早的调解完可以申请相关的赔偿。


·我国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我国校车超载怎么处罚?如今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已经普及到每家每户。在生活中不难发现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车辆有不要超载的标识,一直以来校车安全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校车出现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孩子的伤亡,造成的事故影响极其恶劣,那校车超载怎么处罚?下面就详...


·交通事故中该怎样评估损失
      交通事故中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两方面,即人身和财产。其中不管是对人身损害作出赔偿,还是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首先还是需要进行相应的鉴定,确定了实际的损失之后才能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中该怎样评估损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中该怎样评估损失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无偿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无偿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因此,若房屋租赁合同中将保证金的金额单独列明,则保证金部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若租...


·继承的动迁房出售要交什么税
      1.契税。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2.增值税。税率5.6%,由卖方缴纳。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交易差额乘以税率征收。3.个人所得税。按交易差额的20%征收,由卖方缴纳。4.印花税。买卖双方按交易总额各交0.05%,普通住宅免征。5.土地增值税。卖方按交易总...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赔偿哪些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赔偿哪些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


·违规停车贴罚单扣分么
      违章停车被贴条会被扣分,停在高速公路或者在禁停标志下停车,会扣除驾照分数。市区内停车,或没有及时驶离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般是扣2分。《交通法规扣分细...


·四川省交强险2023年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交强险是我们在购买车辆时就必须缴纳的保险,因为是被强制要求的所以叫做交强险,每一辆车都有交强险,交强险的佩服范围也很广。四川省交强险的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甚至是车辆减值损失、精神损失费等。下面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明细。 一、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 投了保...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在现实中,很多房东都会要求房客预缴一笔押金,这笔押金要等到租赁契约终止时才还给房客。那么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又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很多,出现租房押金纠纷如何解决?下面本文将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一)什么是租房押金 租房...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可以说就是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除了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外,同时还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赔偿。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具体怎么赔偿 1、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


·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农村居民在父辈过世后理当继承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居民有权继承宅基地吗?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在下文中,我们将对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做出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可以...


·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交通事故验损的,主要是为了确定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多少,之后好根据事故责任按照对应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那具体来说这个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将车熄火 如果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