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离婚后能否再提起财产诉讼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离婚后,当事人财产问题反悔时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协议离婚中并不要求对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作出认定,因为这种方式下的离婚是建立在夫妻自愿并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不会深究他们之间的感情如何,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也就会准予离婚,至此双方也就会解除婚姻关系。但诉讼离婚不同,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



·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
      房产是固定资产的一种,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资金开公司的,可以将名下的房产抵押出去。通常,办房产抵押会到银行,在房产抵押中,涉及到一些证件,比如房产证,还有他项权证。房管局发放他项权证,那么,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银行放款他项权证归谁? 房产的他...


·在合同内容有漏洞的情况下,如何变更合同中个别条款
      在合同内容有漏洞的情况下,如何变更合同中个别条款 一、何为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Contract Terms/Contractual Conditions)合同条款是合同条件的表现和固定化,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根据。即从法律文书而言,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因此,合...


·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的格式是什么
      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的格式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您手上的钱多了,很多人就会选择一间公司进行投资。资金的投入是维持一个企业经营的重要因素。公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便于资金回流。有的时候会签订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的合同。 一、清理债权债务的原...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 投资公司债券相对于股票等投资来说,投资收益高且风险系数相对较低,毕竟债券都属于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投资者有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之分,这就意味着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能购买到债券,有些类型的公司债券只针对其特定的投资者发行。那么非公...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现实中我们常常在朋友圈里看到很多的众筹等集资行为,其实很多都是不法分子恶意营造的虚假内容,为了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真实的叫做民间借贷,假的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两者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民间...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很多人都会觉得,既然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每年都能享受丰厚的红利,那么自然也就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了。而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这关系到债权人能不能向债务公司的股东追讨债务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 (一)正常...


·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一、债券上市 债券上市是指已经依法发行的债券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债券上市是连接债券发行和债券交易的桥梁。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就称之为上市债券;相应的,债券发行人称为上市公司。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证...


·做生意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做生意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期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可能事情就很复杂的了。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债权人就...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特征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这样一种非法拘禁他人人身的行为,即行为人是处于索债的目的,而这里的债包括了合法债务也包括了非法债务。今天,我们将要为您讲解的就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特征的内容吗,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特征是怎样的 所谓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