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出辞职公司不批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提出辞职公司不批怎么办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没签合同自动辞职能获得哪些赔偿没签合同自动辞职,可获得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补偿。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若是因为一些情况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一般如果是因为自己原因辞职,需要提前30天时间通知用人单位,此时并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若是因为单位有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从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辞职的话,那么允许马上走人,同时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织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当劳动关系需要变更时候,怎样进行转劳动关系呢,转劳动关系条件繁多,程序较复杂,这里简单介绍下转劳动关系的程序和条件,熟悉这些程序和条件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是什么?在一个公司当中有董事会有股东大会还有监事会,这三个都是一个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人对这三者的职责划分都不是很清楚,因为在一个公司都是各司其职很少有人会去管自己职责之外的事情,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


·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
      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 法人是代表公司,法人不是人,是一个企业组织,公司法人在理论上是可以担任很多职业,股东也是如此,财务是一个公司的命脉所在,一个公司的运转全在于财务,公司法人担任的职务有无财务这个职务,那么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呢? 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文章中了解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怎么退股?
      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怎么退股?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退股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的方式,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这即为隐名股东。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份公司运作的实务中,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广大中小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保护普遍处于无序状态,而且国家股东的有关权利也被漠视。以至于公司每发行一次新股(无论是“增发”还是“配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几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几个?在当代这个社会,各种各样的公司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这是因为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的提高。对于公司来说,公司法是十分重要的,其中就是对于公司的管理等,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几个?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组织形式有哪些?
      在我国,对于公司有完善的法律明文规定,今天律图的小编和大家谈一下,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组织形式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目前为止有四种,分别是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公司。一、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三种: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还有很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后,股东会享有很多权利以及义务,譬如公司资产收益权等,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因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也不同,那上市...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按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想继续持有股权的话,可以将其转让,这一点,我国公司法第71条进行了明确。可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这引发了立法机构的关注。那么,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


·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可以吗?
      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可以吗??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是可以的,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资本,可以先调整成资本公积,然后转增资本。根据公司章程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一般必须是年底进行利润分配。二、注册资本的使...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对企业有什么优势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对企业有什么优势 一、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对企业有什么优势? 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一) 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 (二)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