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按揭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后按揭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由于房价的高居不降,不少夫妻在婚前及婚后会协商贷款按揭购房,共筑爱巢。但是离婚时按揭房归谁,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却成为不少离婚夫妻头疼的难题之一。

(一)没有房产证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怎么过户? 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过户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过户流程是什么?如上文所说,未取得房产证的无法办理过户。因此,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

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按揭房产的分割的,应当在取得房产权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决定一方获得房产权,另一方获得资金,但如果双方都不需要财产权的,则可以将房产拍卖,然后平分资金。涉及到按揭房产的相关过户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证明文件和资料。


·用房产证贷款利息多少? 所抵押房产的相关要求是什么?
      用房产证贷款利息多少? 所抵押房产的相关要求是什么?一、用房产证贷款金额、年限及利息: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为5000元,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


·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文
      进行房屋租赁,要想保护好自身的利益,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实践中,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来写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房屋租赁标准合同一份,供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标准合同范文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


·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一、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与卖方所站的立场不同,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司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是什么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去世了怎么办房屋产权拥有人死亡,首先需要确...


·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由于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也随之紧张起来,所以政府出台了二套房的所得税征收的政策来有效的缓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脚步,但是每个地区的政府发布的二套房政策各不相同,每个地区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下面的我们就整理一下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 1、二手房交易中,有意向购买房屋的买方为了确定买卖关系,会付给卖方一些定金,卖方可以收取,也可以以后用此定金抵扣相应的房屋总价。 2、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由买方先付一定比例该房屋的首付款,过户时买方再付清余款。为防止产生纠纷,双方可以...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一、商品房可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法律上是可以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


·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可以用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抵押担保,购房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因此预售商品房也是可以设定抵押的。但并非所有的抵押都是有效的,那么针对具体情况,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预售期房抵...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资格后,可以将尚未修建好的期房进行出售,此时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人数一年个月多,离婚率也是急剧上升,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主要的问题集中在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后房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