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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房屋备案合同配偶要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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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如果决定要成为夫妻关系一般都会先落实好房产的问题,经历过买房的人都知道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新房都需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买房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会在上面写明该房屋的配备问题,为什么要在合同写明配备问题还要对该合同进行备案呢?这都是为了杜绝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那么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想要变更房屋备案合同另一方会知情吗?变更房屋备案合同需要另一方同意吗?这都是很多人想要知道的问题。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有疑虑的话,那么就接着看下去吧。根据我国对房屋买卖的规定:买房的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必须与开发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商还需要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备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上签署的夫妻双方的名字,需要变更房屋备案合同的话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对内容修改的共同意思,因为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双方都必须知晓并同意变更房屋备案合同,但如果购房买卖合同上只签署了一方的名字的话,那就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在一方决定变更房屋备案合同的时候就不需要配偶的同意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和七十八条中规定:变更房屋备案合同是否需要配偶同意的情况,第七十七条表达了合同如果需要变更必须满足的条件:购房合同签字人都同意变更合同,而且已经协商好变更内容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第七十七条表达的意思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变更房屋备案合同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是不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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