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被车压伤不算交通事故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被车压伤不算交通事故吗?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二、事故赔偿包括什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公民和车辆发生碰撞或者碾压后,都将会给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如果车辆没有在运动的过程中给公民造成了伤害,也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内,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被行使的车辆撞击、刮擦,那么受害人是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赔偿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一般怎么判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


·超过退休年龄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
      超过退休年龄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超过退休年龄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当事人有收入的,并且能提供收入证据的,依据减少的收入获得误工费赔偿。 二、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其中主要就是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房地局网签过户价为计税基数:契税计税区间为1%到3%,个人所得税计税区间为0到1%,增值税计税区间0~5%。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祸没有受伤有误工费吗?
      车祸没有受伤有误工费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交通肇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的该罪刑罚也相对较轻。我们知道缓刑也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那交通肇事后可以判缓刑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后可以...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1、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业费 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一、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通知,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交强险保单将...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


·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驾驶车辆时间特别长的这部分老司机,对于自己驾车的技术是非常的自信的,他们自认为遇到任何道路紧急状况都能够在自己控制范围内脱险的,所以有些人就是后期形成了一种老油条的心态就干脆不买交强险了。可能这些人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